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4-08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87年3月25日至4月1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和审议关于1986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1986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国家预算,审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草签文本的报告,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任免国务院部长,补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86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国家预算的决议,关于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中葡两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联合声明的决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草案)》的决定,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决定任命陈敏章为卫生部部长,任命王芳为公安部部长,任命李铁映为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任命曾宪林为轻工业部部长。会议补选王金陵等5人为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