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刘海泉,山东莘县人。194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莘县区委书记。建国后,历任中共资中县委书记,内江地委副书记,涪陵地委第一书记,四川省副省长,四川省第六、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刘海泉男,1940年8月生,山东莱阳人。毕业于吉林电力学院。高级工程师。现任包头供电局企协常务副会长,兼任包头新世纪稀土公司总工程师、中国电力企协认定咨询高级顾问。中国电机学会会员。在内蒙古西部地区电力网建设中,组织完成了乌海一临河一乌拉山220KV输变电工程。直接安装、设计6项110KV输变电工程,17项35KV输变电工程。值得提出的内蒙大余太镇土地肥沃,送电抽水后,1991年产量成为全国先进乡镇。在任内蒙巴盟电业局生产局长兼总工程师时,全局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均达到该局历史最好水平。供电主要经济指标线损率1985一1987年就由8.12%降到7.18%,节约了电量。积极推行新技术,大力开展带电作业,仅1987年就开展658次,完成18项工作项目,减少了用户停电,多供了电量,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巴盟电业局1987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双增双节”先进企业。在兼管教育工作中向外培送大中专学员186人,提高了职工素质。在电力建设、生产、教育工作中受到了华北电力公司和内蒙电管局的多次表彰。在任包头供电局企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期间,企协咨询部被评为1997年中国电力企协先进单位,包头供电局企协1997、1998年连续两年被内蒙电力行业协会评为优秀企协。1998年9月1日由包头供电局企协承办全国52城市供电企协第十三届年会,通过交流经验、组织选编优秀论文,出版了《供电企业创一流》专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