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晋峰,直隶(今河北)蠡县人。194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津南县公安局局长。建国后,历任天津市县公安局局长、县检察院检察长,中共天津市南郊区委书记,南郊区区长,中共天津市河西区委书记处书记,天津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书记,天津市农委主任,天津市副市长,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天津市第八届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