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柳馨远,Riu-Hiangwen (1622~1673)
朝鲜李朝哲学家,实学派的创始人。字德夫,号磻溪。朝鲜汉城人。出身两班即士族地主阶级,曾中进士,拒不任官,一生从事学术研究和社会改革活动。著作涉及哲学、政治、经济、天文、地理、数学、音乐、农学、医学、军事和语言等各方面,主要著作有《理气总论》、《论学》、《正音指南》、《经说问答》、《物理》、《磻溪随录》等,但大部失传,现仅存《磻溪随录》26卷。
主张柳馨远反对儒学者“空理空谈”,提倡联系实际研究有用之学,主张学问必须有益于人民的日常生活。他从实学立场出发,为了实现其“富国强兵”之目的,在揭露封建社会制度矛盾的基础上,提出了从土地制度到贡物(纳贡)、还上(赈贷)、军布(征收军布)制度,从废除内需司到确立国王的俸录制和王室预算,保障工商业的自由发展,改革科举制和兵役制等一系列社会改革方案,成为实学派的创始了。
柳馨远的哲学思想基本上属于唯物主义。他认为“天地之理,著于万物,非物,理无所著。圣人之道,行于万事,非物,道无所行”。又认为“凡物之理,体用相因,方圆相函”,并证明事物的相互依存和联系、运动和变化有其客观性。他反对佛教、巫术、算命等各种宗教迷信,揭露和批判它给社会生活带来的莫大毒害。在认识论上,柳馨远承认认识是人们接触外界事物而获得的,强调经验在认识中的作用。在他看来,要达到认识的深化,即对事物有规律性的认识,就必须经过人们的直接经验或依靠明析的研究才有可能。他认为必须经过 “学、问、思、辨” 四者, 才能达到“穷理”,即达到规律性的认识。他从实学立场出发,不相信不为事实和经验所证实的任何东西。他虽然提出“笃行之事”即实践,但是,把实践仅归结为“自修”,即归结为修身这种道德实践。柳馨远把伦理道德问题同社会改革联系起来,以德治作为改革的辅助手段。
对社会改革,他认为土地私有制是道德腐败的主要原因,指出“以私田而陷人伦于禽兽也”。但他肯定儒家三纲五常的封建道德,并在此基础上规定了辅助准则,即“乡约”。“乡约”虽然反映了历代劳动人民“信义”、 “诚实”、“正直”、“恭谨”、“清廉”、“患难救济”等优秀品质,但把它作为“德业相助”、“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的行为准则和地方自治的社会组织,却在某种意义上起着调和阶级矛盾,维护封建秩序的作用。这是柳馨远伦理道德观的阶级实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