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慧芳(女,1917-1993)中国共产党党员,原湖南省轻工业局副局长(正厅级),离休后享受副省长级医疗待遇的老干部韩慧芳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十二时在长沙逝世,享年七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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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评价中国价格协会副会长
生平韩慧芳同志一九一七年八月二十七日出生于河北省高邑县城内一个小商人家庭。父母早逝,生活道路曲折,青年时代追求进步,在河北正定师范求学期间,参与发起组织“朝华社”、“黎明读书会”,出版《朝华》、《晨曦》等新思潮刊物。一九三六年十月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即投身革命,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对华北五省自治和国民党的投降政策,组织爱国学生运动。
一九三七年“七·七”事变以后,韩慧芳同志满怀义愤和进步学生一起奔赴太原。同年八月,报名参加周恩来同志创立和领导的山西第二战区战地总动员委员会,在战地宣传团从事演剧宣传和组织民众抗日的工作。一九三八年一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战地妇女工作团、动委会组织部工作。一九三九年“三八妇女节”当选为晋西北妇联常委,任宣传部长。“战地动委会”解散后,组织上决定将她调往延安。
韩慧芳同志一九三九年十二月进入延安中共中央党校学习,她认真系统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革命运动史和党建理论,自觉地改造自己的世界观,成长进步快。一九四零年十月担任中央党校文化教员,次年六月调中央党校教务处、政治研究室任秘书,收集整理研究党的重要文件和资料。此间,她认识了中央党校教务科长杨英杰同志,二人结为伉俪共度一生。
抗日战争胜利后,党中央筹划大批干部进驻东北。韩慧芳同志响应党中央号召,日夜行军三个月首批来到东北,一九四五年十二月抵海伦县,在新组建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中历任办公室秘书,省行政干校教导员,省府民政厅民政科、干部科副科长,干部处副处长、处长,一九五一年初任黑龙江省人事厅副厅长。一九五二年八月调任辽西省人事厅副厅长。
韩慧芳同志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奉命调到中央刚刚成立的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司生产处、综合处副处长,长期计划局生产资料处处长。一九五八年七月调任河北省化学石油工业局副局长、化学石油工业厅副厅长。一九六二年八月调回国家计划委员会,先后担任化学工业计划局副局长、化工与资源利用计划局副局长。
韩慧芳同志服从组织分配,一九六五年十月来到湖南,一九六六年四月任湖南省轻工化工厅副厅长,“文化大革命”受到冲击,下放省“五七”干校劳动。粉碎“四人帮”以后,韩慧芳同志因患有多种疾病,组织上安排她休息疗养。一九八二年八月离职休养。
评价韩慧芳同志在将近半个世纪的革命生涯中,表现了一个共产主义者的高尚品质和革命情操,表现了一个革命老战士的高风亮节。她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对党、对人民赤胆忠心;她有坚强的党性,不论是顺境还是逆境,都顾全大局,委曲求全,服从组织,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她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一贯努力,坚决执行上级指示,创造性地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从事组织人事工作有出色的组织领导才能,注意对干部的思想领导,特别关心干部的进步和生活疾苦;在经济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敢讲真话;她工作作风民主,处理问题果断;平易近人,密切联系群众;生活俭朴,要求自己严格,始终保持了共产党人的高尚品德和优良作风。
韩慧芳同志从工作岗位退下来以后休养和病重期间,仍十分关心国家大事和湖南的经济建设,特别是湖南一轻工业的发展。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由衷高兴。她坚决拥护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邓小平南巡的重要谈话,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她带病撰写革命回忆录,给党和人民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她组织观念强,坚持多年多交党费表达对党的感情,生前曾两次向组织口述遗嘱,要求去世后丧事从简,不开追悼会,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
韩慧芳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她身体力行地实践了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誓言,其功绩永载史册。
中国价格协会副会长韩慧芳,女,汉族,1944年5月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计统系统计专业毕业。历任北京市石油公司科室统计员、物价员,国家物价局重工业产品价格司能源处副处长、处长,能源和原材料处处长,国家发改委(计委)价格司处长、副司长、巡视员,中国价格协会能源供水价格专业委员会会长,2007年至今担任中国价格协会副会长兼能源供水价格专业委员会会长,2008年6月起担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