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万春1926年8月出生。北京人。身高1.67米,体重65公斤。少时爱好足球运动,在北京崇文门内德新小学读三年级时开始踢足球。1942年在读中学时成为校队主力队员,后因家贫辍学,到北京饭店做工。在做工期间,1943年加入北光足球队,1946年与校友组织“兄弟”足球队,参加各种比赛,因球艺出众而名噪京华。解放后,1951年被选入北京队和华北队,参加了首届全国足球比赛。1952年被李凤楼选入中央体训班足球队(国家足球集训队),同年被评为三十三名国家队选手之一。1955年随队赴匈牙利学习,任国家队队长。技术全面,头脑冷静,应变及时,脚法纯熟,球路清楚,传接球、控带球、射门(尤其是凌空射门)意识突出,是进攻的组织者。1956年因在比赛中小腿骨折而退役。1957年10月作为我国第一位援外专家,赴越南民主共和国,执教于该国国家队。次年回国协助苏联专家执教北京、沈阳青年联队。1959年起任北京队主教练,其后15年间,为北京市培养了大批优秀选手,其中运动健将26人,还为国家队输送了5名队员。1963年和1973年率北京队两度夺得全国甲级联赛冠军,1975年至1977年、1981年至194年任北京足球队总教练,教研组长。1977年至1981年在北京体育科研所从事科研工作。曾多次主持全国性的足球教练员学习班和考评工作,发表过科研论文和评论多篇,对推动北京市足球运动训练水平的提高和足球活动的普及做出了重要贡献。1957年获运动健将称号。1958年被评为全国十名最佳足球运动员之一。1964年起任中国全国体育总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1980年获国家级教练称号。1983年获“高级教练员”称号。曾任国家体委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全国体育总会委员、中国足协教练员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体育总会副主席、北京市足协副主席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