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侮辱尸体罪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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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概念本罪是选择性罪名

盗窃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至于自己实际支配之下行为。

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可能行为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犯罪构成要件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侮辱尸体的行为。盗窃指用秘密的方法窃取,如从坟墓中、停尸间、或从其他任何停放尸体的地方秘密窃取尸体。尸体,是指已经死亡的人的身体的全部或者一部。盗窃尸体的一部分的,也可能成立本罪。侮辱尸体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如奸淫、肢解、鞭打、焚烧、毁损、遗弃等等。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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