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冀民,男,汉族,1962年4月生,河北省平山县人,1984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个人履历1980—1984年,中国政法大学学习。
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1994年,历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业余法律大学教师。
1994—2001年,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2001年3月起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主要社会兼职受聘为中国政法大学、山西大学法学院、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西分会会长,中国审判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西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讲师团成员,山西省依法治省讲师团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