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履新,放射卫生学专家。天津人。195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医学院。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卫生部工业卫生实验所研究室主任、副所长,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放射医学与防护学会主任委员,中国核学会辐射防护学会副理事长,世界卫生组织辐射医学专家咨询组成员。在研究小剂量、低剂量率电离辐射对人群体健康影响、危险概率的估计及放射防护标准的制订等方面,作出了贡献。主持制定了1960年卫生部、国家科委颁布的《电离辐射的最大容许量标准》。参加制订了1960年国务院批准颁布的《放射性工作卫生防护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