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春,1935年2月生,山东肥城人。196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年3月参加工作,北京林学院林业系造林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1953年至1956年在山东省泰安中等林业学校学习并任教师。1956年至1960年3月在北京林学院林业系造林管理专业学习。1960年3月至1964年7月任北京林学院林业系助教。1964年7月至1976年2月任中共中央中南局办公厅干事,中共广东省广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干事,广州市革委会办事组干事、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第一秘书处干事。1976年2月至1983年5月任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第一秘书处副处长,市委运动办情况组副组长、清查办秘书组负责人,市委办公厅综合处负责人。1983年5月至1985年7月任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副主任、中共广州市委副书记兼市委秘书长。1985年7月至1998年5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1998年5月至2001年2月任广东省政协副主席。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1985年9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增选),中共十三、十四届中央纪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