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国家税务局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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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机构介绍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是宝坻区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全职能局。内设机构10个,另设离退休干部科(挂靠人事教育科),级别均为正科级。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办法。

(二)根据本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宝坻区经济税源和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局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区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三)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四)承办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1]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10个,另设离退休干部科(挂靠人事教育科),级别均为正科级。

1.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

3.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税政科

4.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收入核算科

5.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科

6.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科

7.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8.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科

9.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

10.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监察室

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离退休干部科(挂靠人事教育科)。直属机构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级别为副处级。其内设机构4个,级别为正科级。

1.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综合科

2.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案件审理科

3.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一科

4.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二科派出机构9个,级别为正科级。

1.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2.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3.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所

4.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城关税务所

5.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大口屯税务所

6.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大白庄税务所

7.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大钟庄税务所

8.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王卜庄税务所

9.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京津新城税务所事业单位2个,级别为正科级。

1.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

2.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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