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南歌子
手里金鹦鹉,胸前绣凤凰。偷眼暗形相①,不如从嫁与②,作鸳鸯。[1]
作品注释①暗形相:暗中打量。
②从嫁与:就这样嫁给他。[1]
作品简析待嫁的女子,带着心爱的金鹦鹉,穿起了绣着凤凰的彩衣,暗中左顾右盼,偷偷打量,心想就这样嫁给他,作一生的鸳鸯吧。这首小令,明丽自然而富于情韵,具有浓郁的民歌风味。一说“手里金鹦鹉,胸前绣凤凰”二句指贵公子,即拟嫁与之人,亦通。[1]
作品辑评胡国瑞《论温庭筠词的艺术风格》:因为感情的充沛,使那浓丽的辞藻适当地发挥了它们光辉作用。这首词所描写的青年男女恋爱情节及其所表现的既缠绵而又真率,颇有民歌风味的余风,这应是它所以令人感到新鲜活泼的重要原因。
《栩庄漫记》:“不如从嫁与,作鸳鸯”,盖有乐府遗风。
夏承焘《唐宋词欣赏》:温庭筠写爱情的词,最明朗的象“偷眼暗形相,不如从嫁与,作鸳鸯。”他至多只能说到这样,与韦庄的作品比较起来,仍是婉约含蓄的。[1]
作者简介温庭筠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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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庭筠
(812?—870?)唐末诗人、词人。本名岐,字飞卿,太原祁(今山西祁县东南)人。温彦博裔孙。富有天才,文思敏捷,每入试,押官韵,八叉手而成八韵,所以也有“温八叉”之称。然恃才不羁,生活放浪,又好讥刺权贵,多犯忌讳,因薄其有才无行得罪宰相令狐绹,取憎于时,故屡举进士不第,长被贬抑,终生不得志。公元859年(大中十三年),出为隋县尉。徐商镇襄阳,召为巡官,常与段成式、韦蟾等唱和。后来,归江东,任方城尉。公元866年(咸通七年),徐商知政事,用为国子助教,主持秋试,悯擢寒士。竟流落而终。工诗,与李商隐齐名,时称“温李”。温庭筠精通音律。其诗辞藻华丽,秾艳精致,内容多写闺情,仅少数作品对时政有所反映。其词艺术成就在晚唐诸词人之上,为“花间派”首要词人,对词的发展影响较大。然题材狭窄,多写妇女离愁别恨之作,简洁含蓄、情深意远,但伤之于柔弱秾艳。在词史上,温庭筠与韦庄齐名,并称“温韦”。存词七十余首。后人辑有《温飞卿集》及《金奁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