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3号)和《中共六盘水市委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发〔2010〕4号)精神,设立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职责职责调整强化协调服务职责,加强应急、法制、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主要职责(一)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承办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门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交给市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
(四)处理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负责办理市以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议案、建议及提案的落实情况。
(八)负责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审查修改或起草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行政赔偿等事项。
(九)负责全市国防教育规划的具体实施,全面掌握国防教育情况,并适时进行检查指导。
(十)负责协调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及建设的有关事项;收集、整理、分析市重大项目的动态情况、政策信息、市场信息等事项。
(十一)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二)负责拟定全市应急管理规划建议,指导、督促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协助市领导处置特大、重大及敏感突发事件;协助处理各县、特区、区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向市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接收、汇总、研判、报告突发事件有关信息,汇总、处理应急管理工作有关信息;负责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工作;指导、督促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十三)负责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市人民政府有关对外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
(十五)办理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4个内设机构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国防教育办公室、市重大项目协调办公室、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秘书一科(常务办)撰写《政府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重要文稿和市长讲话稿;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宣传报道的组织工作;办理机构编制、审计、监察、纠风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调研工作;负责市长来信、来访的登记、接待和办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市长的要求组织调查研究;负责收集、整理全市综合性资料、信息;联系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的有关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的有关工作;联系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等相关单位的工作;办理市长、秘书长和分管副秘书长交办的日常事务。秘书二科办理发展改革、统计、财政、公安、司法、信访、密码等方面的文书处理工作;联系国税、地税、保密、密码、国家安全、金融、保险、证券、军队、武警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批示的办理、落实;负责撰写分管领导的讲话稿和相关稿件;根据工作需要和分管领导的要求组织调查研究;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方面的资料、信息;负责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来信、来访的登记、接待和办理。秘书三科办理人资社保、交通运输、经信、国资、商务粮食、民政、食品药品监管、残联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调研工作;联系老龄、工商、质监、供电、公路、石油、盐务、邮政、通信、无线电、铁路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批示的办理、落实;负责撰写分管领导的讲话稿和相关稿件;根据工作需要和分管领导的要求组织调查研究;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方面的资料、信息;负责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来信、来访的登记、接待和办理。秘书四科办理农委、林业、水利、人口计生、民委(宗教)、供销、扶贫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调研工作;联系气象、烟草、水文水资源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批示的办理、落实;负责撰写分管领导的讲话稿和相关稿件;根据工作需要和分管领导的要求组织调查研究;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方面的资料、信息;负责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来信、来访的登记、接待和办理。秘书五科办理科技(知识产权)、教育、文体(新闻出版、版权)、广电、卫生、档案、地方志、红十字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调研工作;联系科协、文联、关工委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批示的办理、落实;负责撰写分管领导的讲话稿和相关稿件;根据工作需要和分管领导的要求组织调查研究;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方面的资料、信息;负责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来信、来访的登记、接待和办理。秘书六科办理外事侨务旅游、城乡建设、人防(交通战备)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调研工作;联系开发区、工会、团市委、妇联、侨联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批示的办理、落实;负责撰写分管领导的讲话稿和相关稿件;根据工作需要和分管领导的要求组织调查研究;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方面的资料、信息;负责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来信、来访的登记、接待和办理。秘书七科承办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市长召开的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秘书八科办理能源(煤炭)、环保、国土资源、安监、消防、移民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调研工作;联系水城煤监分局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批示的办理、落实;负责撰写分管领导的讲话稿和相关稿件;根据工作需要和分管领导的要求组织调查研究;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方面的资料、信息;负责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来信、来访的登记、接待和办理。人事科(驻外机构工作科)负责办机关和所属单位以及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的机构编制、人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办机关文秘、目标管理、年度考核、规章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纪律等工作;负责办党组中心学习组和民主生活会的会务工作;联系并办理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的有关工作。文书科办理文电收发、传阅、分办、核稿、清退、归档等工作;负责保密和国旗、国徽、印鉴、图书资料、档案管理及机要通信、报刊征订、收发、文印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信息科负责政务信息、政务动态、政务大事记的收集、编辑等工作;负责对各县、特区、区及市直有关部门信息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科负责国家、省、市人民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及相关工作。财务科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办机关及相关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有关单位的财务工作。行政科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办的接待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正县级)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办理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各县、特区、区和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争议;组织、指导、协调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试点等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办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组织开展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内设:综合科、行政复议科(市人民政府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市国防教育办公室(正县级)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国防教育规划的具体实施;全面掌握国防教育情况,并适时进行检查指导;完成上级国防教育部门、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市重大项目协调办公室(正县级)原市西电东送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市重大项目协调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负责协调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及建设的有关事项;收集、整理、分析市重大项目的动态情况、政策信息、市场信息等事项;配合市重大项目业主和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及对外协调服务;代表市人民政府督促市重大项目所在地的政府及市、县、区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检查实施情况;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正县级)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市人民政府值班室牌子。提出全市应急管理政策和规划建议;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接收、汇总、研判、报告突发事件有关信息,汇总、处理应急管理工作有关信息;负责向省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报告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负责协助市领导处置特大、重大及敏感突发事件;负责市人民政府有关应急管理决定的督查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指导、督促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有关应急管理方面的文电和会务工作。内设:应急值守科、应急处置科。市政府督查室(副县级)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市人民政府督查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重要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督办落实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及交办事项;承担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开展督促检查的组织协调及服务工作;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开展督查调研,及时反馈贯彻落实情况,联系和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市直各部门开展督查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其职责由相关科室承担。纪检监察机构市纪委派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市监察局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室。
编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83名(含市政府领导7名、纪检监察2名、法制办5名、国教办3名、重大项目协调办4名、应急办5名、督查室5名)。定领导职数:秘书长1名(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副秘书长6名(其中2名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1名(正县级)、副主任1名(副县级);国教办主任1名(正县级)、副主任1名(副县级,由水城军分区选派);重大项目协调办主任1名(正县级)、副主任1名(副县级);应急办副主任1名(副县级);督查室主任1名(副县级);机关党委书记1名(副县级);纪检组长1名(副县级);正副科长(主任)26名(含法制办、应急办内设机构各2名,督查室副主任2名,监察室1名)。
工勤人员编制25名(含聘用2名)。经费由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