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达,劳动模范。奉天(辽宁)绥中人。194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0年在王宝村组织农业生互助组。1951年组建十月革命农业生产合作社。历任互助组组长、农业合作社主任、王宝人民公社社长、锦州市种畜场副场长。是中共八大代表、第一至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五十年代领导群众改良土壤,植树造林,发展生产,改变了山区的落后面貌。1956年全社种植3000000,平均亩产650斤。1957年获全国农业劳动模范称号。
刘洪达,劳动模范。奉天(辽宁)绥中人。194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0年在王宝村组织农业生互助组。1951年组建十月革命农业生产合作社。历任互助组组长、农业合作社主任、王宝人民公社社长、锦州市种畜场副场长。是中共八大代表、第一至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五十年代领导群众改良土壤,植树造林,发展生产,改变了山区的落后面貌。1956年全社种植3000000,平均亩产650斤。1957年获全国农业劳动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