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履行抗辨权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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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辨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履行合同之前,可以拒绝履行自己所承担的义务的权利。(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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