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总防汛应急响应总共分为四级,Ⅰ级为最高。据介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启动Ⅱ级响应:
1、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放发生决口;3、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4、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5、超强台风即将登陆并严重影响我国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情况。
Ⅱ及响应包括哪些行为?
1、国家防总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期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出由防总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做好洪水预测预报,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指挥机构可根据情况,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行驶相关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