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圻县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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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吴黄武二年( 223)置,吴王孙权设置蒲圻湖(今西凉湖)畔而得名。“蒲”即蒲草,“圻”为岸边,意即设在蒲草湖边。属武昌郡。西晋属长沙郡。东晋属巴陵郡 。刘宋孝建元年( 454)属江夏郡。南梁属上隽郡。隋开皇九年(589)属荆州 。大业三年(607)属江夏郡。 唐武德四年(621)属鄂州。北宋至道二年( 996)属武昌军。南宋属鄂州。元属武昌路。 明清属武昌府。民国初属江汉道。 民国 16年 ( 1927)直属湖北省。民国 21年( 1932)属湖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1949属沔阳专区。1951年属大冶专区 。 1952属孝感专区。 1958 年 10月,蒲圻、咸宁第一次合县为蒲圻县,仍属孝感专区。 1959年 3月分开。1960 年 5月,蒲圻、咸宁第二次合县为咸宁县,属武汉市。 1961年 12月分开。1962年属孝感专区。 1965年属湖北省咸宁专区。1970年属湖北省咸宁地区。 1986 年撤县设市。 1998 年更名为赤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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