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运刚 副主任法医师。中国法医学协会会员、中国湖南省政法系统中评审委员会委员。男,1950年出生,湖南宜章人。毕业于湖南医学院,湖南省公安专科学校。现任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政委。主要贡献:20余年来共受理法医物证、尸体解剖检验、活体检验45000余例,无一差错。为处理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民事调解提供了有力证据,为侦查破案提供了可靠线索,为打击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个人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公务员10余次,市级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执法工作者6次,并多次受嘉奖;1997年郴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军分区授予“荣转复退军人建功立业先进个人”称号,在部级和省级的杂志上发表论文有10余篇,并受到专家们的好评,主要有《自我爆炸死亡真相》(《湖南公安》、《暴力犯罪现状与对策》辽宁人民出版社)、《郴州地区公安法医工作情况》(首次全国法医门诊工作学术交流会议书面交流论文)、《四例杀焚尸案件的检验鉴定分析》(《中国法医学论坛》)、《六例海洛因毒瘾者死亡的鉴定分析》(《全国法医学论文集》第五集)、《中华新论·全国优秀科技理论研究成果信息库》第一卷《市场经济对犯罪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