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积(?-1091年),字公济,尤溪县常平乡进溪里白泉村(今新阳镇中心村下白泉)人。宋庆历六年(1046年)登进士,授予循州判官,是尤溪县有史记载的第一个进士。
林积为官公正廉明,不贪财。明神宗皇帝褒扬他“廉能”。
林积年青时进京赶考,途经蔡州(今河南省汝南)的一家客栈投宿。在客房,林积拣到一个布囊,内有大颗的珍珠上百颗。为了稳妥,林积便把珍珠收于箱箧中。第二天,林积问店主昨天什么人在这个房间住过。店主说是一个巨商。林积便交代店主说:“这个人是我的故友,如果他有回来找时,可以叫他到京师上痒贯道斋,寻问林积。千万!千万!不可误事!”即使这样,林积仍不放心,他怕店主人忘了,于是沿路上粘贴手榜: “某年、某月、某日,有剑浦林积假馆上痒,有故人元珠,可相访于贯通斋。”不久,巨商发现丢了珍珠,急忙赶到客栈,听了店主转告林积的留言后,立即赶赴京师找到了林积,林积核实情况后,如数送还珍珠。巨商感激不已,拿出一半的珍珠酬谢林积。林积说:“岂有此说!我如果要你一半时,也用不着沿路粘贴手榜,叫你来寻。”坚持了如数归还珠宝。
林积正是带着他不为名利所动的优良品质步入仕途。他任循州判官时,负责审理一起“海盗案”。上司提刑为了出政绩好向朝廷邀功,要林积对此案从重惩办,并且许诺说办好此案后可以保举林积升迁。林积不为名利所动,坚持秉公执法。他经过反复侦讯,多方认搜集取据后,认定这是一起冤案,将58名被告无罪释放。
林积为官不仅严于律已,公正严明,而且十分关心民生大计,注重地方经济发展。他任安徽省六合县知县时,六合县是个十分贫穷的地方,十年九灾,不是旱就是涝。在林积的倡导下,全县开凿了36口陂塘,蓄水灌溉,既防涝又防旱,促进了当地农业生产的发展。 不久,林积被擢升为广南东西二路提举。广南盛产银、铜,而银、铜的开采是国家重要的税源。林积亲自深入矿山,精心规划银、铜矿的开发,指导改进冶炼技术,增加产量;并且积极疏通运销,使矿坑课利随之增加,政府既增收了课税,民众也增加了收入。同时,林积也加强市舶港口的管理,调处涉外关系,招徕外国商人,促使了地方贸易的兴盛。
熙宁年间,林积在安徽泗州任职。时值,变法革新派的王安石任宰相。王安石十分器重林积,以林积在泗州任内的政绩报呈朝廷。宋神宗皇帝特传旨宣林积入京觐见,褒扬他“廉能”。
元祐年间,林积出任河南转运使。河南是京都生活物资的主要供应地之一。河南漕运光是粮食每年就要运送大约400万石到京都。林积出任河南转运使后,十分注意清理漕运,督促所管辖的常平司和发运司,做好物价管理与运输调度等工作。
宋哲宗元祐六年(1091年)六月,林积积劳成疾,卒于河南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