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前身为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经市编委批准,于1998年起为独立建制的事业单位,2001年上半年增挂上海市兽药饲料监督管理所的牌子。按照兽医体制改革的要求于2006年更为现名。建所以来,在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市畜牧办公室的领导下,我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围绕动物防疫和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齐心协力、锐意进取、纪律严明、秉公执法”的工作目标,健全制度,提高队伍素质;规范执法,树立良好执法形象;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加强监管体系建设,保障了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2000年:我所获得全国动物防疫工作甲等称号;2001年:枫泾道口被冯国勤副市长称赞为“人民健康的忠诚卫士”;2002年:我所荣获上海市动物防疫工作先进集体,被上海市总工会评为上海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2003年:我所被上海市总工会评为职工素质工程上海市学习型团队创建奖,枫泾、白鹤道口被市总工会评为上海市红旗文明岗。2004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组,农业部部长杜青林,副部长尹成杰、牛盾、范小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晓明,政协主席蒋以任、副主任宋仪侨、沈红光,副市长周太彤、胡延照先后来我所视察工作,对我们在动物防疫监管中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也使我们感到极大的鼓舞和鞭策。
建所以来,我所在动物防疫和食安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本市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市民的食用农产品安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所有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上海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今天,我们要以建所以来的成绩为起点,发扬改革、进取、创新的精神,与时俱进,努力开创动物防疫和食安工作新局面,为上海率先实行农业现代化与食用农产品安全工作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