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超是山东沂南县人,1939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期间,先后任南沂蒙县小学教员、区党校学员、区委委员、青救会会长、民运部部长、各救会工作队队长。解
放战争时期,担任沂南县区委书记、县委委员、县委副书记,鲁中南团工委组织部部长。他不畏艰险,在斗争尖锐、条件艰苦的情况下,大胆领导开展民运工作,支援前线,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了积极贡献。
解放后,李子超历任共青团山东省委秘书长,山东分局工业部处长。1954年起,历任山东省交通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山东省委副秘书长、城市工作部副部长。1965年任山东省人委秘书长,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他兢兢业业,辛勤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集思广益,开拓进取。“文化大革命”中他受到冲击,到“五七”干校劳动。1970年1月任胜利合成氨指挥部指挥,后任胜利石油化工总厂指挥。1973年8月任山东省委副秘书长。1975年10月任山东省委秘书长兼统战部部长。1977年1月任山东省委常委、山东省革委会副主任,同年7月兼任对外友协山东分会会长,12月兼任山东省政协副主席。1979年7月任山东省委书记兼秘书长。1983年3月至1993年4月任第五、六届山东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李子超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
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和平建设时期,还是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李子超始终保持着一名共产党人的先进本色。他对党的事业忠心耿耿,鞠躬尽瘁,为党、为人民奉献了自己的一生。
李子超同志是一位诗人,一生酷爱文学,对古典诗词有较深研究,并根据自己的革命经历和生活体验,创作出版了《心印集》、《白驹集》、《无邪集》等诗集。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 山东省政协原主席、党组书记李子超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2年4月6日在济南逝世,享年82岁。[1]
李子超同志逝世后,胡锦涛、吴官正、张万年、姜春云、曾庆红、谷牧等同志分别以不同方式对其逝世表示哀悼,对家属表示慰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