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概况作品名称:李超无问剑集序
创作年代:明代
作者:汤显祖
作品体裁:散文
作品原文李超无问剑集序(1)
岁往浴佛(2),有驱乌漫刺(3),坐我堂东。揖之,知其奇,留之斋。云:“不能断酒也。”信宿而都无所断(4)。偶尔破口,公案二三耳(5)。居常率尔成诗。心有目而目有睛,眉毫鼻吻间,尽奇侠之气。
一日,问余,何师何友,更阅天下几何人。余曰:“无也。吾师明德夫子而友达观(6),其人皆已朽矣。达观以侠故,不可以竟行于世。天下悠悠,令人转思明德耳。”遂去之吁,拜明德夫子像。而复过我,则发已覆顶额间矣。曰:“先生言侠不可竟行于世,而予以侠猝未可除。因而说剑,为天下将军得度耳。”余笑曰:“有是哉!”
明年秋九月,则已雄然冒武冠,带长剑而就余。有吴下诸生书,乃始知其江阴文士李至清也。曰:“业已去书生为头陀(7),去头陀为将军。弓剑之馀,时发愤为韵语,数十首。来豫章(8),题曰《问剑》。先生宜有以诀之(9)。”
余笑而问曰:“既冠而娶乎(10)?”曰:“未也。”“然则剑不可得而问也。吴人而知干将而剑乎(11)?其师铸剑三年,而金铁之精不流,夫妻俱入冶炉中而剑就。干将夫妻,不能自投,断发剪指而已。今子独雄而无雌,而又奚铸焉?”生曰:“先生其无戏。”曰:“非戏。”曰:“子谓必夫妻而剑耶?庄生说天子之剑,裹以四时,制以五行,论以刑德,开以阴阳。阴阳者,夫妻也。若然者,上决浮云,下绝地纪(12)。列子所称视而不可见,若有物存。或见影而不见光,乃是物也。然铸此剑者,皆不能杀人(13)。生偿斩发而而为僧,亦知有不杀人之剑乎?杀人者,非剑也。若吾豫章之剑(14),能干斗柄、成蛟龙,终不能已世之乱,不足为生道也。”
因为问剑答而弁其诗(15)。[1]
作品注释(1)李超无:名至清,江阴人。
(2)浴佛:相传农历四月八日为释迦牟尼生日,每逢此日,佛教信徒用拌有香料的水清洗佛像,谓“浴佛”。
(3)驱乌:佛教有驱乌沙弥,指男孩修行者。漫刺:原指字迹不清的名片。此指投递名片求见。
(4)信宿:连宿两夜。
(5)公案:谓佛教前辈祖师的言行范例。用来判断是非迷悟。
(6)明德夫子:罗汝芳。达观:真可和尚的字。
(7)头陀:僧人。
(8)豫章:江西南昌。
(9)诀之:此谓解说。
(10)冠:古代男子二十岁举行加冠礼,意为成年。
(11)干将:相传春秋吴有干将、莫邪夫妇善铸剑,所铸阴阳剑,阳的叫“干将”,阴的叫“莫邪”。
(12)“庄生”数句:出自《庄子·说剑》。
(13)“列子“数句:出自《列子·汤问》。
(14)豫章之剑:《晋书·张华传》:“(张)华闻豫章人雷焕妙达纬象,乃要焕宿。屏人曰:‘可共寻天文,知将来吉凶。’因登楼仰观。焕曰:‘仆察之久矣,惟斗牛之间颇有异气。’华曰:‘是何祥也?’焕曰:‘宝剑之精,上彻于天耳。’……因问曰:‘何郡?’焕曰:‘在豫章丰城。’……即补焕为丰城令。焕到县,掘狱屋基,入地四丈馀,得一石函,光气非常中有双剑,并刻题,一曰龙泉,一曰太阿。”[1]
作者简介汤显祖(1550—1616),字义仍,号海若,又号若士,别称清远道人,临川(今属江西)人。1583年(万历十一年)进士,曾任南京太常博士、礼部主事等职。1591年(万历十九年),因抗疏抨击朝政,被贬广东徐闻典史。后调浙江遂昌知县。1598年(万历二十六年),弃官归家,不再做官。
汤显祖以戏剧名世,著有“临川四梦”,包括了《紫钗记》、《还魂记》(即《牡丹亭》)、《南柯记》、《邯郸记》,其中以《牡丹亭》最著名。汤显祖也工诗文,其文长于议论。特别是他的书信,“或长或短,或主或谐,得心应手,无不如意。”(徐朔方《汤显祖集·前言》)。[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