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大学辩论协会创始于2010年9月,是安徽理工大学第一个专门服务于全校辩论爱好者的学生社团。协会现已聚集全校大部分精英辩手和热心的辩论爱好者,同心同德致力于辩论在大学校园中的推广。
创建历史随着大学生辩论赛在内地高校中的日益普及,各高校陆续涌现出大批优秀的辩手,由此也产生了不少相应的社团组织。而由于发展的不均衡,安徽省高校的大学生辩论氛围一直不在国内前列,至今也没有成型的全省比赛,大学生辩论赛基本局限于学校内部院系之间的对垒,这不利于辩论的普及和文化建设。安徽理工大学辩论赛是由安徽理工大学校团委举办的大型辩论赛,在多年的发展中涌现出了一批批优秀的选手。然而众多选手之间交流多半局限于一年一届的校赛,平常交流甚少。基于选手之间交流共进的需要,组建全校辩论组织已成众望所归。然而在缺乏支持的情况下组建这样的组织是很有困难的。经过几届辩手的努力,安徽理工大学辩论协会终于在2010年秋天建立,并开始积极展开活动。
协会主要成员创始人兼荣誉会长:章振飞(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07级,第十四届安徽理工大学辩论赛最佳辩手)
荣誉会长:杨澈(土木建筑学院2006级,第十三届安徽理工大学辩论赛最佳辩手)
现任会长:钱勇(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09级,第十四届校辩亚军)
副会长:陈君(人文社会科学院2009级,第十四届校辩冠军队队长、一辩)
王宗根(能源与安全学院2009级,第十四届校辩季军队四辩)
于波(经济与管理学院2009级,第十四届校辩第四名)
各部部长:秘书组:卢丹(能源与安全学院2009级,第十四届校辩季军队一辩)
组织部:傅昕哲(能源与安全学院2009级,第十四届校辩季军队三辩)
宣传部:汪家敏(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09级,第第十四届校辩亚军队三辩)
外联部:牛晓光(能源与安全学院2009级,第十四届校辩季军队二辩)
精英组成员:陈昇(土木建筑学院2008级,辩论队领队)
于佳禾(地球与环境学院2009级,辩论队领队)
齐鹏飞(化学工程学院2009级,辩论队领队)
徐玉国(测绘学院2009级,辩论队领队)
蒋露(外国语学院2009级,辩论队领队)
协会章程安徽理工大学大学生辩论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安徽理工大学大学生辩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共青团安徽理工大学委员会领导下的、在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指导帮助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协会的宗旨与基本任务:
(一)积极推广辩论,营造校园辩论氛围,并为所有辩论爱好者服务;
(二)联合全校辩手和辩论爱好者,促进辩手间的交流,提高整体水平;
(三)努力培养一支高水平的校辩论队,为今后更高层次的比赛做准备。
第三条 协会开展活动的主要形式:
(一)在与校辩论赛不冲突的时间里,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辩论公开赛或其他赛事,以锻炼新生和在广大同学中扩大辩论赛影响为主要目的;
(二)举办与辩论相关的知识讲座、座谈会,组织播放辩论赛视频,营造良好的校园辩论氛围;
(三)协助全校同学进行与辩论相关的活动,如帮助宣传、提供辅导、选派评委等等;
(四)通过比赛,逐渐建立一支有团体水平的校队,联络对外比赛。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生社团实行会长负责制。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三人,会长与副会长作为全体协会成员的代表和负责人,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五条 会长、副会长以下常设四个部门:
(一)秘书组,负责管理协会与会员的档案资料与财务、负责内部联络并协助会长处理协会在社团联合会中的各种事宜;
(二)组织部,负责组织协会的各种活动,策划并执行活动的各项具体事宜;
(三)宣传部,负责协会对外的各种宣传活动;
(四)外联部,负责对外联络(尤其是各学院和外校),并在需要时负责活动赞助事宜。
第六条 协会全体成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协会的重大事务由协会全体成员大会决议,包括:
(一)选举和更换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副部长;
(二)审议和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协会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四)修改协会章程;
(五)监督财务开支。
第七条 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副部长组成日常事务执行会,根据协会全体成员大会的决议主持日常事务。会长、副会长和各部部长、副部长均由协会全体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均为一学年。
第三章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参加协会的条件:
(一)是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或研究生;
(二)对辩论有兴趣,具备基本的辩论素养或协会需要的其他技能;
(三)承认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活动,服从组织领导并履行协会成员的各项义务。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
(一)享受协会内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对协会各项事务的建议权、监督权;
(三)有权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
(四)向协会提出退出的权利。
第十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二)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积极配合协会和协会中的其他成员,认真参与活动,完成各项任务;
(四)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协会和其他成员的利益。
第四章 经费来源及财务管理
第十一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
(一)学校支持;
(二)会员缴纳会费;
(三)企业赞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 财务管理制度:协会的财务管理由秘书组负责,实行财产公示制度,并定期对财产使用做记录与报告,接受协会全体成员的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其他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安徽理工大学社团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安徽理工大学大学生辩论协会
二零一零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