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倡导构建“和谐海洋”中国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一贯主张维护海洋和平。在我国海军成立60周年之际,提出了构建“和谐海洋”的倡议,以共同维护海洋持久和平与安全。应该说,我国提出的构建“和谐海洋”的理念是继2005年我国在联大提出“和谐世界”理念以来,在海洋领域的具体化,体现了国际社会对海洋问题的新认识和新要求,也标志着我国对海洋法发展的新贡献和新成就。29国海军代表团出席“和谐海洋”高层研讨
中国提出“和谐海洋”理念的时代背景海洋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大空间,是环境的调节器,又是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要依托和保障。海洋资源的丰富性和广袤性,以及海上通道的重要性等,要求我们合理正确地认识、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及其资源,为全人类造福。所以,21世纪被称为“海洋的世纪”。特别是在进入21世纪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都相继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框架下,制定和完善了国家或区域的海洋战略和海洋法制。以《公约》的生效为起点,可以看出,一直以来对海洋及其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及保护,已由依靠军事力量为主的武力控制、自由使用,转向综合管理海洋和合作解决海洋问题。
自19世纪末马汉提出由海运、航海、船员和海军等构成海权概念的要素以来,揭示国家兴衰与支配海洋之间的密切关系,通过利用海洋进行贸易而繁荣国家等与“海权”紧密相关的理念,在此后的世界历史潮流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即使在全球化的当下,其合理性依然没有消失。但现今,所有国家正在为寻求各种途径以强化自身的海洋权益,确保海洋安全,并强调应把与海洋有关的调查和科技力量、资源开发力量、保护环境的管理能力等增加为海权概念的构成要素,以期获取更多的海洋能源资源。这些新变化已体现在多数国家制定的海洋战略和海洋法制中,也是符合《公约》要求和国际发展趋势的。
众所周知,当前国际社会对开发利用海洋及其资源的期待很大。这不仅因为,海上通道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依然是繁荣人类社会的重要路径,而且,勘探和采掘已探明的、至今尚埋藏于海底的原油、天然气等重要资源的新技术正在不断地发展。随着北极海冰层的减少,其在未来被作为航路使用的可能性、埋藏在北极海海底的原油等资源获得开发的可能性都在提升。
但海洋在给人类带来恩惠的同时,又是人类的“危机根源”。一方面,如今国家之间对海域的管辖权及海洋资源取得权的新对立明显化,致使海洋安全保障环境很不安定。另一方面,无序开发及污染已加快了人类对海洋生态系统和环境的破坏,助长了气候变化问题。可以预见,当将来在世界范围内出现资源能源不足问题时,针对海洋权益和海洋自由的国家之间的武力争端也将不可避免。为此,在军事和安全保障、资源和环境保护、促进科学技术等方面加强国家之间的合作,比以前更为重要,也更为紧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