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作司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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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明代,改“将作院”官署为“将作司”,掌营造宫室、宗庙、陵园等事。置“卿”为其长、秩正三品。副长官称少卿,下领左右提举司、军需库等单位。洪武六年(公元一三七三年)废.其职务并入“工部”。(《中国历代官称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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