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调查局(以下简称“调查局”)
概述法务部调查局是位于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的一个组成部分。
历史其前身是国民党当局的两大特务组织之一的“中统”(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调查统计局),1949年改制为“中华民国内政部调查局”,1956年6月改属“中华民国司法行政部”,1980年才正式隶属“中华民国法务部”。其任务是维护“台湾安全”和打击社会重大犯罪案件。调查局前身成立于1928年,於1949年4月间,改制为“内政部调查局”,局长为季源溥,同年12月迁至台北。
1956年6月1日改隶“司法行政部”,局长仍是季源溥,其后继任者分别为张庆恩、沈之岳、阮成章。
1980年8月1日又改制为“法务部调查局”,阮成章任局长,其后继任者依序为翁文维、吴东明、廖正豪、王荣周、王光宇、叶盛茂,现任局长吴瑛于2008年7月16接任。
职责1、“两大任务”:调查局是台湾当局的司法调查机关,主要任务为维护“国家安全”与侦办重大犯罪。
具体职责包括:反制“对岸”渗透活动、防制境外渗透活动、反制恐怖活动、保护“国家机密”、执行“国内安全”调查、协调“全国保防”、研究两岸关系、打击贪污渎职和贿选、打击经济犯罪、打击毒品犯罪、打击洗钱犯罪、打击电脑和互联网犯罪。
2、“一项工作”:为有效打击犯罪,调查局发挥鉴识科学功能,提升办案能力,主管以下鉴识技术:
化学鉴识、物理鉴识、文书鉴识、法医鉴识、资安鉴识。
机构设置调查局下设:
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秘书5-7名,专门委员9-15名,专员15-40名。
第一处:调查事项设、指导;调查组织布置、管理、考核;调查资料搜集;调查资料研编;调查案件处理。
第二处:保防业务设计、指导;保防组织布置、管理、考核;保防教育设计与推行;保防情报搜集、处理。
第三处:侦防事件设计、指导;侦防事件布置、侦查;侦防事件研究、处理;“自首”、“自新”分子感训。
第四处:统计业务设计、指导;统计资料研究整理、保管;卡片登记;图表调制。
第五处:电讯设计、布置与管理;秘密交通设计、布置与管理;电讯侦测与监察;电讯机件修造;电讯器材储备、保管。
第六处:罪证检验与鉴定;指纹搜集、管理与应用;有关技术研究与实验;技术器材修造。
第七处:文稿撰拟及缮译、收发、保管;印信典守和财物管理;经费出纳、保管和庶务;其他事项。
人事室:主管全局人事管理。
主计室:主管全局主计事务。
机要室:主管全局特殊事件和机密文书的保管。每处设处长1名,副处长1-2名;每室设主任1名,科员3-9人,助理员(佐理员)2-7人。
全局共设科长30-35名,科员106-156名,助理员34-65名,调查专员20-80名,调查员30-50名,督察员5-11名,总工程师1名,工程师2-4名,高级技工2-6名,总台长1名、副总台长1名,侦测监察台长1名,报务长1名,机务长1名,报务员25-120名,技工24-60名。
全局还设有研究、设计、训练3个委员会,每个委员有委员5-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