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局肩负着全县房改政策、法规的制定;拟订具体实施的方案、细则及有关规定;指导房改业务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房改资金并使之保值增值。在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推动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平稳、健康的向全发展。
工作职责:
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使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制订相应的政策、管理办法,负责推进全市的住房制度改革。
2、贯彻执行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制订相应的政策、管理办法,拟订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人员分工:
主持全面工作;
总帐会计,协助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做好房改基金增值保值工作;协助做好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信访和法治等工作。
经济适用房申请受理、调查、初审工作,兼任现金会计工作。
住房补贴、住房维修基金的审批工作。
廉租房申请受理、调查、初审工作,协助做好房改的各项审批工作,兼任文秘及统计员工作。
服务事项:
1、房改档案管理
2、海门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批
3、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发放审批
4、海门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
5、住房维修基金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