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副处级,为市人民政府主管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行政机构。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拟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负责规划管理全市无线电频率和电台呼号的使用。
(三)负责无线电台(站)建设布局的审定和使用管理。
(四)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
(五)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及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六)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实施无线电监督检查和违章处理。
(七)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
(八)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