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中共山东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顾问陈凤九(1911、2~1992、9),男,又名孙乐千、刘新民,山东省青州市朱良镇朱鹿村人。
192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8年春任中共益北特别支部政治交通员。1933年3月益北特支遭受破坏,为逃脱敌人的追捕,他辗转至大连,隐姓埋名,以码头苦力谋生。1936年秘密回到家乡,经过多方努力,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同年12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七·七”事变后,积极投入抗日斗争。历任益都县抗日救国团副主任,中共益都县委委员、组织部部长,中共益(都)、寿(光)、临(淄)、广(饶)四边县委委员、组织部部长,渤海区农救会会长,中共清东地委委员、各救会会长、益东工委书记等职。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中共渤海区委胶济工委书记、胶济大队队长、三地委委员、城工部副部长、济南工委书记(1948年3月至9月)等职。济南解放后,历任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组织科长、副部长,兼任济南市委机关党委书记,中共山东省委监委常委、副书记,中共山东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省纪委顾问,山东省政协常委。1984年8月离休。1992年病逝。
2、收藏家陈凤九 江苏月阳人。主集明式家具,所藏甚丰。同时藏有古玩一千余件,食部分珍品。在藏品鉴赏等方面有一定造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