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天房街清真寺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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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真寺简介天房街清真寺,始建于清天聪四年(1631年),原占地面积6亩多,有房间五十余间,其中有大殿六间,北讲堂屋七间,东讲堂屋八间,水房四间,大门两间,其它房屋20余间。其中大殿由琉璃瓦盖顶,上有吞脊滚兽,青色琉璃宝瓶装饰在殿顶正中。大殿四周的墙面,接缝严密,青白分明;殿前有抱厦罩护。显得典雅肃穆,古色古香。[1]

清真寺历史及布局整个寺院建筑格式独树一帜,布局严谨,合理、朴素、典雅,院内苍松翠柏,绿树成阴,安静、优美、古香、古色,是豫东为数不多的一坊大寺。

民国元年(1912年),由当时清真寺阿訇和穆长清、穆静修等社首发起,加上好义乐捐的商人赞助,在清真寺创办了回民子弟小学——惠远小学。学校有房屋30余间,班次不多,后因时局变化,该校于抗日战争爆发后停办。在惠远小学开办的数十年间,约有400余名回汉族学子,在幽静的清真寺院受过启蒙教育,至今仍有不少人健在。

天房街清真寺原有女寺一座,始建于1655年,有大殿、讲堂屋、水房、大门等房屋二十余间。

大跃进的年代和“文革”时期,天房街清真寺遭到了严重毁坏。清真寺的房屋相继被造纸厂、酱菜厂、消防队、公安局等单位占用。其中水房、讲堂屋、八角厅、女学等主要建筑先后被公安局强行拆毁,清真寺残垣断壁,几成一片废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重新得到贯彻和落实。1981年,本坊回族群众积极走访、多方联系,要求公安局归还寺产。后经周口市人民政府认真调查研究,决定由周口市人民政府拔给天房街清真寺建寺资金30万元,再由川汇区人民政府解决建寺地皮一块,另建新寺。此事正在进一步落实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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