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35年(1946年),在连江县城西的傅家池至鳌场墩修建一段防洪堤,长300多米,高2~3米。当年中秋防洪堤被洪水冲毁;次年续建,由于质量差,民国37年6月大洪水时又被冲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把防治鳌江下游水患列为当务之急,成立莲湖生产救灾水利委员会。1950年,拨下大米1万多公斤,作为修建费用,抢修1531米长的莲湖堤段,保护1.4万亩田地免受洪水侵袭,增产粮食175万公斤。
1951年春,贷款经费1.5万元,成立鳌南、鳌北两个水利委员会领导修堤,1951年12月正式动工,1952年11月竣工。完成土石方198.86万立方米,投劳力144.98万工日,占地455.16亩。1953年,进行全面加高培厚;经过1963~1965年和1970年的两次加固、加高。防洪堤总长11公里。其中鳌北堤段长6公里,防洪标准达“二十年一遇”,保护连江县城面积达1.86万亩(其中耕地1.65万亩),16个村庄,4.78万人;鳌南堤段长5公里,防洪标准为“十年一遇”,保护面积7000亩(其中耕地4700亩),8个村庄,2.1万人。1994年,上游建成山仔大型水库后,防洪标准由“十年一遇”提高到“二十年一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