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龙江省美协美术创作研究院专业画家艺术简介
刘文华,男,1960年生,黑龙江绥棱人。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学院美术教育系毕业。黑龙江省美协美术创作研究院专业画家。国家一级美术师,享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
艺术履历
1985年进修中央美术学院
1986年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
1989年开始为黑龙江省美协理事
2005年全国艺术市场联盟艺术委员
1993年北京人民大会堂黑龙江议事厅大型壁画《北国风情》(28米55×4米50)主笔设计者
1999年由中国美协、中国美术分类全集总编辑出版委员会和辽宁美术出版社出版《刘文华国画作品精选》
2007年由黑龙江朝鲜民族出版社出版《黑龙江省美术馆建馆四十五周年美术作品集丛书——刘文华》
《美术》杂志曾四次发表作品及文章。《中国文化报》、《中国美术报》、《美术大观》、《中国画家》等数家报刊发表作品和评介文章
曾在北京艺术家画廊、山东崔子范美术馆、黑龙江省美术馆等地举办个人作品展。
有电视专题片《魂系黑土——记青年画家刘文华》
有多件作品被专业美术机构和个人收藏。
艺术成果
《小丽·小娟和小芳》2008年全省中国画精品晋京国家政协展
《小丽·小娟和小芳》2006年全国第六届工笔画大展
《黑土拾秋》2005年关东画派人物画大展
《黑土拾秋》2004年第十届全国美展
《祖母的世界》2002年全国第五届工笔画大展优秀作品奖
《女真人传说》2000年中国剪纸世纪回顾展一等奖
《兴安魂》1999年第九届全国美展
《写生日记》(彩色连环画)1999年第九届全国美展
《鄂伦春人》1997年全国中国人物画大展
《夙愿》(我的祖母)1994年第八届全国美展
《兴安猎人》1993年第一届全国中国画大展
《秋的韵律》1993年全国群星美术大展优秀作品奖
《冬天里的故事》1990年第二届全国体育美展
《雾》1989年第七届全国美展
《祖母的故事》1989年中国首届剪纸大展二等奖
《除夕》1984年第六届全国美展
《老人的心肠》(彩色连环画)1984年第六届全国美展
《农村敬老院》1980年第二届全国青年美展。
2、中国书法家协会创作委员会秘书长1 1955年生于北京。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创作委员会秘书长、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书法培训中心主任、首都师范大学客座教授。书法作品多次入选全国书法篆刻展及中青年书法篆刻家作品展。全国第四、五、六届书法展获"全国奖",第四、七届中青年书法篆刻家作品展获奖。
3.山西机床厂高级工程师1938年7月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山西机床厂高级工程师。主要业绩:1986年参加研制成功“国家[六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28—3—1—23节能型锻造中热炉”;1970年参加完成国家重点“541工程”炮厂综合热处理车间设计;1964年参加研制成功八种规格的国产均质靶板,解决了因苏联停供我国靶板,使国内各弹厂的产品无法检验而面临停产的危机;1962年他设计指挥制造、安装ф0.8×6m气体氮化炉,并编制氮化工艺配合生产,试制成功多种规格的镗杆,解决了因苏联停供镗杆,国内各炮厂炮管镗孔的急需;1983年他将原设计的ф2. 2×6m竖炉,在吊车轨道,炉口及下排烟道标高不变的情况下,局部设计改造成ф2.2×11m,可以热处理长9.3m该厂拳头产品“石油钻铤”;1974年他设计、指挥制造出“超音频”加热设备,解决了因齿根无火使用中打牙的问题,1986年机床厂引进西德“IC”公司 “树脂砂铸造生产线”其中烘干炉加热装置系统,先后由“汉斯”等三位西德专家多次调试失败并索赔后,由他重新设计的加热装置系统一次高度试烧成功:他将机床厂大部分高耗能工业窑炉进行了节能设计改造,使原需三台ф3m煤气发生炉供气养活到只需一台供气生产;他给兄弟厂设计或改造设计的有:包头、太原弹簧厂、519厂节能、低污染热葬煤气加热炉及配套的煤气发生炉系统,替代直接用原煤或焦炭加热;太原标准件厂燃烧城市煤气的“网眼式快速加热炉”;743厂、5439厂燃烧发生炉煤气的“锻造快速加热炉”;5401厂轧制铜皮的“贯通工电组带加热炉”;候马电缆厂“箱式电阻加热炉”等
4.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教授北京培黎职业学院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
《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基础理论教材》及《大纲》、《新编经济法学》、《中国经济法教程》、《经济法》、《经济合同法》、组编《中国经济法百科全书》(任编委会主任、总负责人)。
简介:
男,1932年6月生,河南省林州市人,汉族,中国共产党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北京培黎职业学院院长,经济法专业硕士生和博士生导师(建国以来国家最早的两位经济法博士生导师之一),享受国务院有突出贡献的政府专家津帖。1951--1955年,东北人民大学(现吉林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55--1957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民法教研室研究生班毕业;1958--1979,在工业企业工作,1979年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工作,曾任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北京经济管理学院政治系主任(兼)。兼职和社会活动:北京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团顾问;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查处委员会委员,以及其他几个政府机关顾问,几个大学的客座(兼职)教授和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农业经济法研究会、土地学会、水法学会、黄金学会等学术团体的干事、理事、常务理事;北京市技术监督学会、北京市卫生学会等地方学术团体的副会长。自改革开放以来,曾先后多次参加经济立法的调查、起草、修改、审定等工作,主要有:计划法、基本建设程序法、国营工业企业法、集体企业法、经济合同法、统计法、土地法、经济稳定增长法等。
5.作家山东省莘县人,1972年12月出生。做过中小学教师、报刊编辑记者等。1994年入读北京师范大学作家班,同年开始发表作品。近年在《十月》《山花》《朔方》《太湖》《山东文学》《安徽文学》等期刊发表中短篇小说多篇,部分作品被《小说月报》《小说选刊》《视野》等选载。2002年9月,短篇小说《村级干部刘大胡子》获山东省第一届齐鲁文学奖;2004年12月,中篇小说《头一个架子》获河南省第二届文学奖。2007年5月,短篇小说《少年的麦地》获2006年度滇池文学奖。其他奖项若干。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现供职于河南濮阳日报社。
6.中国人民大学教授1932年6月13日出生于河南省林县(林州市)
1955年毕业于东北人民大学(吉林大学)法律系
195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民法教研室研究生班
1958—1979在工业企业工作,曾任生产科长
1979年底回校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学院)任教
1992年评为教授
1993年经国家学位委员会审批为我国建国以来第一个经济法博士生导师(并列),截止2007年共招收,培养经济法博士生50名,现仍返聘招生.
主要著作:
专著:《中国经济法基础理论》
主编:《经济法基础理论教程》(国家教委全国通用教材);《中国经济法教程》(第一版被指定为全国第一本自学考试用书,第二本评为北京市优秀教材一等奖);《经济法》(教育部优秀教材一等奖);《新编经济法学》;《中国经济法律百科全书》;《经济法概论》(全国财经专业自学考试用书);《经济法律通论》(教育部审定,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及经济学专业用书);《实用经济法教程》(大专用书)等.
主要论文:
《纵横统一说主体经济法的理论基础》;《论经济法与民法协调发展》;《走协调结合之路》;《中国经济法论纲》;《经济法本源论》等.
社会兼职:
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会长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董事长,院长
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团顾问
研究领域:
主要研究经济法基础理论,其他还有:经济法概论,企业公司法,金融法,消费者法,产品质量法,环境法等.
开设课程:
现主要为博士生开设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总论)
7.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电化学工程研究室主任
刘文华 男,1964年6月生,山东平度人。高级工程师。1990年3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电化学工程研究室主任。长期从事化学电源技术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国内外学术刊发表论文十余篇,攻克多项研究课题。其中,“金属氢化物镍电池”成果采用混合稀土镍系储氢材料、双泡沫电极工艺,研究开发成功圆柱密封金属氢化物镍电池(简称氢镍电池)。电池民综合性能为国内领先水平,达到同期国际先进水平,AA型电池的比能量、大电流连续放电和荷电保持能力等指标居国际领先水平。该成果已于1993年12月通过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组织的部级鉴定,并于1994年获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做为主要负责人之一,创办了中美合资北京金成电源有限公司。其“二次电池用的储氢合金”、“二次电池用的电极及其电池”、“电动自行车的电池装置”成果获得三项中国专利。“用于碱性蓄电池的储氢合金”、“电动自行车的电池装置”成果获得三项中国专利。“用于碱性蓄电池的储氢合金”成果已申报美国、法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专利,“通用型电池内压测试装置”成果已申报中国专利。目前从事先进电池及其材料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并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