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缉光(1916—1995)山东省桓台县人。一九三七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三八年参加八路军。抗日战争时期,任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五军政治部组训科科长,山东人民抗日联军第二师政治部秘书科科长,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三支队政治部秘书长,宣传科科长,代政治部主任,清河军区政治部宣传科科长,独立团政治委员,第四军分区副政治委员,渤海军区政治部组织科科长。解放战争时期,任渤海军区政治部组织部部长,政治部副主任,华东野战军第十纵队政治部副主任,第三野战军二十八军政治部副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华东军区吴淤要塞区政治委员,华东军区装甲兵政治部主任,济南军区装甲兵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济南军区炮兵政治委员,济南军区政治部顾问。一九六一年晋升为少将军衔。是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1947年任华东野战军10纵政治部副主任、28军政治部副主任。建国后,任吴淞要塞区政委、华东军区装甲兵政治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