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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仲永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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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 文方仲永,北宋时江西金溪人,世代耕田为生,幼年天资过人,成人后泯为众人。

伤仲永 (宋代)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 (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把他的父亲当作宾客一样招待,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其实我们都是方仲永方仲永真的神吗──王安石何以不去帮助方仲永──方仲永“泯然众人”的原因在哪里──什么样的神童能成大材──与方仲永童年相似的乔托和王冕是怎样成才的──麦克斯韦父亲的慧眼──鲁迅说天才人物的第一声啼哭只是哭声而决不是一首好诗,但那些卓越的父母却能从这平常的哭声里听出一首绝妙好诗的诗意

家庭的重要,父母亲的重要,我们还可以通过那些最后变成“凡人”的“神童”身上

看得清楚。我以为人们常说的神童泯灭一般分三个过程,这里我们姑且以三个著名的神童来命名,即方仲永现象、金雄熔现象、西迪斯现象。

方仲永是王安石笔下的一个神童,说宋时江西金溪县一个世代隶耕的方家,突然有一天,五岁的方仲永向其父索要纸笔,其父自然极为诧异,连忙从邻居处借来,于是方仲永便题诗一首并落上自己的名字,此事传开后,大家都感到很惊奇,纷纷请他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请他题诗,他的父亲见有利可图,便天天带着他走东串西,而没让他进学校,到了十二、三岁时,王安石见到他,这时他作的诗已很一般,再过七年,王安石打听他的情况,回答却已是“泯然众人矣!”

从王安石的文章里看,方仲永的确是神童,“未尝识书具”,没有人教,居然能写字作诗,难道还不神吗?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没有老师教实际上是不确切的,确切的说法是没有人有意识地教他,如果他周围没有一个可以形成汲取知识的环境,他是不可能会写字的,正象他不可能说一口流利的外语一样。人们常把这种环境忽视了,以为是生而知之,事实上他的邻居就是一个诗书之家,否则其父怎么能借到纸、笔呢?

对于这个刚发现其天赋的方仲永,这时最需要的是系统学习,如果能够有名师指导,方仲永的前途未可限量。遗憾的是其父为他做的不是寻找名师,而是到处作一些廉价的表演,这样就阉割了他智力的发展。从他被发现的那天起,其实就是他智力被阉割的开始,这样,即使方仲永有极好的天赋,也难免江郎才尽的下场。问渠那得清如许,是因为有源头活水的缘故,现在既然切断了方仲永与源头活水的联系,那么这渠那有不干涸的一天呢?

每次看到人们引述方仲永的例子,我都会想,为什么王安石不将方仲永带在身边亲自教育,而要眼睁睁地看着一个神童泯灭呢?是不是他见到方仲永时,方仲永的诗已无可取之处从而不愿提携呢,还是另存其故?于是总想一探究竟。借着这次写作研究的机会,终于如愿以偿,但其结果却大出我的意外,原来王安石并不象我们读《伤仲永》时给我们比方仲永大很多的印象,因为他们见面在明道年间,这时王安石才13岁,同方仲永的“十二三矣”差不多,这样王安石自然不可能提携了。

这个问题解决后,自然又会冒出新的问题,那就是尽管王安石不能提携,但从方仲永的“邑人奇之”,应该说是可以有伯乐荐之大家的,再说在这个时期,江西的人文正开始鼎盛,金溪更是处于江西人文发祥中心临川的中心,即使拿现在的地图看,金溪县城离临川也不过一百里路,更何况其时当朝大员中已有不少江西人士了,如晏殊这时已是翰林学士,更为难得的是晏殊也曾是作为神童被举荐的,而且他非常爱才,范仲淹、孔道辅都出其门下,欧阳修、梅尧臣等都受到他的器重,在这样的环境里何以有此遗珠之憾呢?

我以为唯一能圆满解释的,就在于其“世隶耕”。由于他的父亲大字不识一个,方仲永的识字过程他竟全然不知,最后直到方仲永向他父亲要纸要笔时,这位父亲才恍然大悟地认识到孩子已经能读书识字了。因此才干出让他去表演这类稍有文化常识绝不会去干的愚蠢做法!既然这样他的父亲就更别说去了解一个真正出色的诗人是如何成长起来的,这点从他与几位同龄同乡的文学家的成长比较中可以看出。

王安石同他差不多大,但显然没有他聪明,但是王安石的父亲王益是祥符八年进士,由于王益在故乡临川“无田园以托一日之命”,所以当他游宦四方时都是奉亲携眷而行,因此多受父教,19岁时,他父亲死在江宁通判上,为父守制,21岁方入京应礼部试,一试而中,第二年春,他以第四名登杨置榜进士,不久签书淮南判官,开始仕途和文学生涯。23岁时回临川省亲,李德身编著的《王安石诗文系年》认为《伤仲永》这篇文章就是这年秋天写的,这时他才刚刚结婚。的确没有能力提携帮助方仲永。

如果说这样的介绍还不能说明问题,那么将背景再放大一些就更清楚了。除其父王益是进士外,他的叔祖王贯之、从弟王沅、兄王安仁、弟王安礼、王安国、子王都是进士69年间,王家登进士者前后有八人之多,这样看来王安石能成大家也就不奇怪了。再如他的另一位同乡曾巩,年龄稍大两三岁,尽管史称他年幼“警敏”,但可能还是比不上方仲永,但到方仲永十二三岁的年纪,曾巩“语已惊人”,在20岁时,曾巩向欧阳修写信自荐,欧阳修同他谈文论理之后,便喜不自禁地对他说:“过吾门者百千人,独于得生为喜”,在曾巩离别时,欧阳修还专门写了《送曾巩秀才序》。曾巩何以发展如此顺利呢?只要考察一下他的家世便不难明白,他的曾祖曾做过尚书水部员外郎,祖父做过尚书户部郎中,父亲为太常博士。自曾巩祖父曾致尧算起,77年间,及进士第者17人,解试10人,以神童召试舍人院一人。到曾巩兄弟辈时更是达到全盛,因为他们知道一个文学家成长该要经历什么样的步骤。

因此,无论是多么聪明的神童,如果没有条件让他继续健康成长,那么也一定会变成凡人的,因为神童正是环境、后天的产物,如果后天不能再继续提供他丰富的营养,他肯定是会枯萎的。相反,如果能有名师指导,他的成长会比其他人快得多,这方面的例子同样很多。

被誉为欧洲绘画之父的乔托,是意大利文艺复兴绘画的先驱,他同方仲永相类似,是个铁匠的儿子,自幼生长在寂静的山区当牧童,自然没有什么条件学习艺术,但大自然的美丽拨动了他的心灵,鲜花盛开的牧场、蓝天、羊群、让他情不自禁地常常拿着尖石和小木棍在岩石上、地上画树、画山、画他放牧的小山羊……,如果他没有遇到佛罗伦萨著名画家契马部埃,乔托也许永远是一块没有经过雕琢的璞玉,象方仲永那样终老一生,但是命运改变了他。

据意大利美术史家瓦萨利记载:有一天画家路过牧场,偶然发现了正在石头上用尖石全神贯注地画画的乔托,画家凭着那双慧眼看出了这个小牧童潜在的艺术天赋。便对他说“不要放羊了,跟我学画去好吗?”当时9岁的乔托欣然同意,在说服父亲之后,小乔托就跟着契马部埃学画去了。在名师的指导下,终于成为一代大师!

再如大家都很熟悉的王冕,家里也找不到读书的遗传,但是从他偷偷地到学舍听学生诵书,发展到夜里坐在寺庙里的佛膝上映长明灯读书,这时还只能说有着良好的基与潜质,但是一朝得到其时著名学者韩性的帮助,“录为弟子,遂称通儒”,由此可以看出名师指导的重要!

需要指出的是,王安石对方仲永是寄予了很深的同情的,因此才有感伤他的文字,方仲永是受害者,而他的父亲却是一个好心的施虐者,方仲永的读书识字并没有他父亲的功劳,但在戕害他的才华方面其父却不幸充当了杀手的角色,由此可想为人父母责任的重大了。

所以,对于神童来说,他的最大毁灭便是来自无知父母方面的这种教育阉割,实际上,这种悲剧不仅在方仲永的身上上演了,而且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都重演了。现在做母亲的都有一个极强烈的感受,就是孩子在三、四岁时异常聪明,但是一进入小学,便开始逐渐责怪自己的孩子而羡慕别人成绩好的孩子,到了中学则更是认为自己的孩子愚不可及了。事实上,我们每个人并不是因为笨才不能有所作为的,恰恰相反,是因为太聪明才不能有作为的,是因为我们太聪明但却得不到引导而才能荒芜的,我们每个人都是方仲永!

曾有一位小学生,11岁时制作的七管低压台式收音机就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作品三等奖。可是最初他的父母都讨厌他的淘气:他小时候不肯到幼儿园去,家长只好把他锁在家里,他不是在家里摸爬滚打,浑身弄得象个泥猴似的。就是把买给他的手枪、汽车、闪光鱼雷艇等玩具一个个拆开来,拆得七零八落,为此父母没为此少生过气,伤过心,后来在一位老师的启发下,他的父母才喜出望外地知道孩子拆卸玩具正是他好奇心强,爱观察,肯动脑的表现,这时才开始有意识地培养。终于才有了后来的结果。

举一个我自己的例子,大约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自己无意中尝试了小说的写作,当时是想写一篇周记,但写着写着就觉得意思不好表达,于是加进了人物,加进了人物间的对话,这样写了几百字便不知该不该往下写,因为照这样写下去,不知该什么时候收尾。尽管我没有往下写,但我其时的心中却一直有着一种被它牵引着的亢奋。有一天我父亲不知怎么看到了,他似乎有些高兴地问是不是我写的,在听了我肯定的回答后却再无任何的评论、指点与表扬了,一次绝好的教育机会就这样浪费了!当然这不能责怪我的父亲,可如果我的父亲能抓住这一心理需求,并给以一定的指导──因为我相信我的父亲能给我以指导,我父亲年轻的时候曾尝试过小说、诗歌的写作──那么我的文字表达能力一定不象现在这样贫弱!

但是那些有心的父母却不是如此,例如,麦克斯韦很小的时候,有一次他父亲叫他画静物写生。主题是插满秋菊的花瓶,等到麦克斯韦画完交卷时,父亲看了却笑起来了。因为满纸涂的都是几何图形,花瓶是梯形,菊花成了大大小小的园圈,还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三角形,大概是表示叶子的。如果是一个普通的父亲,笑过以后也许是一顿训斥,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培养出世界第一流物理学家的父亲,细心的父亲立刻发现孩子对数学有浓厚的兴趣,因为在孩子的眼中,许多事物的形象都似乎变成了几何图形。于是就开始教他几何,后来又教他代数,果然不出所料,麦克斯韦不久就在数学方面显示出了惊人的才华。

在人才学上有“敏感区”这一概念,其实只要是发肓正常的孩子,大多在五六岁时就开始对某一方面表现出一种特殊的敏感和强烈的好奇。如果这时能够象麦克斯韦的父亲那样及时地捕捉住孩子的“敏感区”并顺势予以引导,那么就为孩子的成才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这是因为凡是孩子最敏感的也就是最有兴趣的,而兴趣是孩子最好的老师!

可是我们绝大部分父母却不如此,他们对孩子生活上的照料可谓细心之极,但在对孩子的精神需求上却表现出一种异乎寻常的粗心与漠视,有的孩子已经极为强烈地在父母面前表现了对动物、植物、机械、色彩、音乐或绘画等方面的兴趣,做父母的却都视而不见,从而贻误了培养孩子成才的大好时机。

鲁迅曾有一句极有名的话:“天才人物呱呱坠地的第一声啼哭与平常婴儿一样,只是哭声,决不是一首好诗”。但是鲁迅只道出了哭的孩子这一方,而没有道出听的父母这一方,那就是尽管孩子的哭声是一样的。但不同的父母对此的反应却决不是一样的,那些称职的卓越的天才的父母能从这孩子的平常哭声里听出一首绝妙好诗的诗意!

对于方仲永来说,他开始作诗时绝对不是要在他父亲面前显示什么,而是这种诗情已经不期然地流溢出来了,这种流溢给其父亲的提示应该是孩子已经达到这个地步,下一步该如何提高?但是,绝大多数的父亲却都完全从自己的角度而不是从孩子的角度看待这一问题,因此无视孩子的心理需要,正是从这个角度,我们每个人都重演了方仲永的悲剧:在该发现我们的时候,母亲没有发现;在发现我们的时候,却将我们引到了一条不应该走的路上去了。

吕蒙巧遇方仲永 (亡羊补牢,未为晚也)一眨眼,方仲永已经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了。“后天就是我书斋开张的日子了,方仲永,请你为我的书斋做首诗吧!”一个书斋的老板对方仲永说。方仲永他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好不容易才挤出了几句,于是给书斋的老板过目,书斋老板一看,眉头立刻皱起来了,说:“算了吧,我想你还是帮不了我,我还是另请高明吧。”方仲永垂头丧气地走了,吹着习习凉风,听着潺潺流水,方仲永他恨自己,幼年不学,毫无所成,恨自己的父母为什么这么目光短浅,贪图小利。从一个天才变成了如今落魄的一个人。于是,他心里有了自杀的萌头。

上天有好生之德,时光脱离了隧道,将方仲永带到了三国时期。就在这时,东吴的的将军吕蒙遇到了方仲永,他似乎看到了方仲永自杀的萌头,于是,他立刻走了过去。他对方仲永说:“年轻人,你为何年纪轻轻便要自杀呢?”方仲永叹了口气,说:“如今,我已经一无所处了,以前,我是一个天才,我精通文学,对于文学,我无师自通,我得到了多少人的赞叹,因为我到了后来没有接受教育,到了现在,我这些才能已经消失了,我已经是一个废人了,我留在这个世上还有什么用呢?”

吕蒙摇了摇头,感叹地说:“年轻人,你何必这样说呢?生命诚可贵呀!我吕蒙以前不也是一个没有知识的人吗,可是在朋友的劝说下,我也渐渐地开始了学习。”方仲永惊讶极了:原来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吕蒙大将军。吕蒙接着说:“我以前对读书一无所知,一窍不通,我也不喜欢读书,经常以事务繁忙为借口不学习,但是,吴王孙权经过几番劝说后,我知道了读书的重要性,于是,我开始博览群书,学习知识,经过几番努力,现在终于学有所成,让我的同僚刮目相看了,我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吴下阿蒙了。”

方仲永感到自愧不如,吕蒙接着说:“年轻人,你还有时间。“亡羊补牢,未为晚也”。你现在抓紧时间努力学习吧,只要有恒心,铁柱磨成针。我相信,你也一定会像我一样学有所成的。请你不要再有自杀的萌头了。“

方仲永用力地点了点头,他的眼睛湿润了,对吕蒙感激地说:“谢谢您,吕蒙将军,我再也不会有自杀的萌头了,我一定会努力学习,不会辜负您对我的期望的。”

当方仲永回到自己的时代的时候,他紧记吕蒙所说的话,他每天都认真地学习,不懂的,向别人请教,终于,学有所成,不但精通文学,而且上懂天文,下晓地理,成为一个学富五车的人!

警示2则方仲永天资聪明,最后却出乎意料地成为一个庸庸碌碌的普通人,这是因为他接受的后天教育不够。这个故事说明,后天的良好教育是比天资还要重要的。

设想,如果方仲永不仅天资聪明,而且还接受了良好的后天教育,那么,说不定我们中国古代又会多一位伟大的文学家。方仲永就不会想一颗流星,只有瞬间的光芒,不一会儿就坠落了。

在科技发达的今天,也有许多像方仲永一样天资聪明的人。在他们中间有的受到良好的教育,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创造出了自己的一片丰功伟绩。然而,有的人却放着自己的良好条件不去重视,不合理利用,而是自甘堕落,这真是比没有天资的人不如啊!

在这个世界中,还有一部分人,在我看来,他们是最优秀的,他们才是强者中的强者。他们的经历跟方仲永完全相反,他们没有足够的天资,却靠着自己后天的勤奋,努力学习,不怕困难。克服自己先天的不足,成为一个有品德,有学识,博学多才的人。他们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在这社会中,打下一片自己的天下。

如今,时光不可倒流,我们只能为方仲永的“昙花一现”而感到可惜,希望今后人们要重视、普及后天教育,不要重蹈“方仲永”的覆辙,只有“敏而好学”,才能成为真正的人才。

2

读完《伤仲永》这篇文章后,使我深深的认识到,人的天资对于人能否成才有着必要的关系,但后天的教育对成才是更为重要的。人们常说:“成功的人,往往不是最聪明的,而是勤奋的。”像方仲永那样的神童,如果从小就努力,勤奋的学习,我想将来一定会成为举世闻名的才子,会成为国家的栋梁。方仲永的确是天才,但即使是天才也离不开勤奋学习,离不开后天的努力。否则,早晚都会出现“江郎才尽”的那一天。

我不仅仅认为这是方仲永的错,其中还有方仲永父亲的错,作为长辈应该有点远见,不能只看眼前的利益。方仲永最终“泯然众人”,他的父亲要承担主要的责任,正是因为他的父亲每天带着他到处炫耀,不让他去学习,他才错过了掌握知识的最好时机。

我们现在有这么好的学习条件,老师和家长对于我们学习又是那么重视,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好好学习。我觉得青少年时期是掌握知识的最好时机,我们这个年龄阶段,接受能力强,来自各方面的干扰最小,是一生中最适于学习本领的时候。所以,我们千万要注意抓紧时间,不能做第二个“方仲永”。

初中教学相关解释

一、词解

1,选自《临川先生文集》

2,伤∶哀伤、叹息

3金溪∶地名、现在江西金溪

4,隶:属于

5,世隶耕:世代以耕田为业

6.未尝:不曾

7.尝∶曾经

8.求:要求

9,异:对此(感到)诧异

10,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11.与:给;

12.书:写;

13为:写;

14.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

13.自为其名∶并写上题目

14.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15.观:看、欣赏

16.自是:从此

17.是:这、此

18.立就:立即完成

19..或:有的人

20宾客:用宾客之礼款待;

21.邑人:同县的人

22.乞:求取

23.利其然:以此为有利可图

24.扳:通"攀",牵,引.

25.环谒:到处拜访;谒∶拜访

26.使:让

27.从:跟从

28.称:相当

29.泯然:消失的样子。

30.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31.文理∶文采和道理

32.通悟∶通达聪慧

33.贤于材人∶胜过有才能的人。贤∶胜过,超过

34.受之天∶先天得到的。受∶承受

35.受于人∶后天所受的教育.

36.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37.彼其∶他

二、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感到诧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实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在诗后署上了自己的名字,他所写的诗以奉养父母、团结宗族为主要内容。

3.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别人指定物品让仲永写诗他就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乡人感到奇怪,渐渐用宾客之礼款待他父亲;有人还花钱来请仲永写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父亲认为这样是有利的,每天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写出来的诗)不能符合从前的名声。

7.泯然众人矣!

译:指仲永的特异之处消失净尽,已经成为普通人。

作者背景

王安石(1021年-1086年),字介甫,晚号半山,谥“文”。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

汉族,北宋临川人(今江西省东乡县上池村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改革家。在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善于用典故,风格遒(qiú)劲有力,警辟精绝,也有情韵深婉的作品。著有《临川先生文集》。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庆历二年(1042年)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的官吏。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年)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谥号“文”,又称王文公。其政治变法对北宋后期社会经济具有很深的影响,已具备近代变革的特点,被列宁誉为是“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与“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曾巩”,并称“唐宋八大家”。

感悟:

一个人能否成功,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后天的教育更重要,更能起决定性的因素。告诫我们要努力学习,否则连普通人的标准都达不到。

教参课文研讨

一、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二、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练习说明

一 仔细阅读课文,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引导学生熟悉课文,理清文章脉络,把握作者观点。

1.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观者。”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具有作诗才能;

第二阶段:“……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写十二三岁时的方仲永才能衰退,大不如前;

第三阶段:“又七年……泯然众人矣。”写方仲永又过七年后完全变成一个平庸之人。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即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见“课文研讨”。

二 熟读全文,参照以下示例,注意句中的停顿。

这是一道诵读训练题,重在培养学生掌握句中停顿的诵读能力,但也可以培养理解句意的能力。

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3.余闻之也/久。

三 翻译下列句子,注意其中加线的词的意思。

这些句子中加点的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法特殊的(“奇”“宾客”“利”),一种是文言常用虚词(“于”)。

1.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奇:对……感到惊奇。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把……当作宾客。

2.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利:认为……有利可图,把……看做有利可图。

3.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于:比。 于:被。

四 △以“由方仲永所想到的”为题,在课堂上即席发言,自己确定发言的角度和观点。

本题意在训练学生确立观察角度、从材料中提炼观点的能力,以及阐述观点的语言表达能力。要求发言中心明确,层次清楚,语言简练。限定时间,是要求迅速思考、快速组织语言。要启发学生从方仲永的事例中提炼观点,不拘一格。

教学建议

一、让学生自己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读懂课文,并独立完成作业,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教师略加点拨,适当答疑。

二、虽然本课没有要求背诵,但仍要重视诵读。课文一定要熟读,最好能背下来。

三、要抓住本文借事说理的特点,弄清材料与观点的关系,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

四、注意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揣摩精当的语言。

有关资料

一、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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