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季英(1907—1997)湖北黄安(今红安)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6年转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鄂中特委书记,中共鄂豫皖省委军委书记,中国工农红军第25军参谋长。参与领导黄麻起义。参加长征。长征到陕北后,任西北保卫局局长,参与和制造了陕北肃反,逮捕了刘志丹、高岗等红26军营以上领导干部和陕甘边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给陕甘边红军和根据地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延安抗大高级研究班主任,新四军第4支队政治部主任,新四军江北游击纵队司令员,新四军第4支队政治委员、代司令员。1940年8月赴延安。后任中共河南省委书记,河南军区政治委员。抗日战争胜利后,任中原军区第1纵队政治委员,参加中原突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共开封市委书记。
1960年因以“反对三面红旗”罪名,被判15年徒刑,开除党籍。1984年4月经中共中央书记处批准予以平反,恢复党籍。省级干部待遇。1997年11月29日在郑州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