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是农药这种特殊商品进入市场销售要取得的必须证件之一。取得农药登记证得产品表明该产品已经在药效、毒性、残留、环境等方面经过农药登记主管单位的审查认可,符合进入市场对农作物病虫草鼠害或媒介生物防治的条件。
农药登记证分为正式登记证和临时登记证。对田间使用的农药,其临时登记证号以“LS”标识,如LS20071573;正式登记证号以“PD”标识,如PD20080005。对于卫生用农药,其临时登记证号以“WL”,如WL20060315;正式登记证号以“WP”标识,如WP20070316。购买农药时可要求经销商出具农药登记证复印件,核对无误后购买。
证件类型如下:
PD2010****,表示为大田正式农药登记证,2010年获得该证;
LS2010****,表示为大田临时农药登记证,2010年获得该证;
WP2010****,表示为卫生用正式农药登记证,2010年获得该证;
WL2010****,表示为卫生用临时农药登记证,2010年获得该证;
带有“F”字母的登记证,表明该产品未分装农药登记证。
农药登记证的取得需要进行分析、毒性、残留、环境、药效等试验,并交材料至农业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发证。企业可以自己进行农药登记证的申请。但鉴于一般企业登记人员培养较难且农药登记系统知识匮乏,所以委托专业的农药登记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农药登记证的申请,是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主流,同时,中国的农药生产企业,也充分认识到这一点,登记业务外包也已经成为行业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