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中英庚款董事会旧址坐落于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4号。
中英庚款董事会旧址(2张)
背景中英庚款董事会是国民政府行政院下属的负责保管、分配和监督使用英国退回庚子赔款的专门机构。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为庚子年,八国联军攻陷北京,强迫清政府于次年9月7日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条约中规定付给英、美、俄、德、日、奥、法、意、西、荷、比十一国赔偿银4亿5千万两,年息4厘,分39年付清。这就是所谓的庚子赔款。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德、奥等同盟国失败,英、法、美等协约国取得胜利。中国当时参加了协约国,也成了战胜国。巴黎和会以后,英国政府在中国人民爱国运动促使下,于1922年12月宣告:“以后中国应付逐期庚款预备悉数退回”,但又附加条件规定要“作为两国互有利益之用”。经过多次交涉,1930年才由中英两国政府正式换文,换文规定:“一、设立董事会;二、全部退回之庚款,设置基金,借充建筑铁路及经营其他生产事业,再以所得利息兴办教育文化事业;三、在伦敦另设购料委员会,凡铁路及其他生产事业借用资金需购外洋器材必须交购料委员会在英国购买”。1931年4月8日,中英庚款董事会在南京成立。购料委员会亦于同日在伦敦成立。
结构中英庚款董事会办公楼,是董事会用庚子赔款,在1937年(一说是1934年)建造的,由著名建筑设计师杨廷宝设计,办公楼为两层中廊式建筑,底层为秘书、会客及杂务用房;二层为正、副董事长室和会议室等,阁楼做储藏用。办公楼为庑殿四坡顶,上铺褐色琉璃瓦,外墙贴棕色面砖,大楼入口简洁朴实。
变迁1949年4月南京解放,军管会接管了中英庚款董事会的房产,交房产处管理。
1950年12月由合作事业管理局使用。以后又由省轻工厅、中共江苏省委门诊部使用。
1959年南京市鼓楼区区级机关迁来这里办公。办公楼几经修缮,仍基本保持原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