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唐代公文名,是柳宗元代饶州刺史元崔写给唐宪宗的一篇“状”。内容如下:
“瓷器若干事。右件瓷器等,并艺精埏埴,制合规模。禀至德之陶蒸,自无苦窳;合太和以融结,克保坚贞。且无瓦釜之鸣,是称土铏之德。器惭瑚琏,贡异砮丹。既尚质而为先,亦当无而有用。谨遣某官某乙随状封进。谨奏。”
说明元和八年(813年),柳宗元的朋友元崔在饶州任刺史,督造瓷器向朝廷进贡。那时,柳宗元已才名大著,元崔便请他写了这篇上呈皇帝的公文。文中柳宗元盛赞了当时饶州浮梁县昌南镇(景德镇原名)所产的瓷器,说明当时昌南镇所产饶窑瓷器已达到了一定的技术水平。
解释向陛下说明关于所贡瓷器的若干事宜。这批饶州上贡的瓷器,全都是在取土选料上细心挑拣,形制堪当典范的精品,不但继承了上古圣贤所用陶蒸的样式,没有缺憾之处,而且在烧制过程中所经历的各道工序近乎完美,确保其坚实细密。尤其是触碰它们时毫无普通食器所发出的那种声响,这种才德可以称得上是相当于尧舜所用的土铏了。它们在气质方面胜过了瑚琏等祭祀用具而使之相形见惭,在贡物的珍贵方面也不亚于砮丹等军需物品而自有特点,既因崇尚简洁素雅而在本质上优于其它,又因追求虚实结合而发挥了功用。臣下谨派遣名叫乙的某位官差将这批贡瓷随本状封装进献。谨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