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苏民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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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男,1940年2月出生,山西祁县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现任吉林省行政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干事。主要业绩:曾从事检察、律师工作,1984年调入吉林省行政学院任教至今。先后编著、副主编10部著作,1994年在《刑法补充规定适用》一书中,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刑法规范的规定进行了深刻的阐述,联系实际,适用性强,被有关院校用作刑法学补充教材;1997年在《中国新刑法理论研究》一书中,对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著作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各节的28种具体犯罪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析,提出了独到的见解。撰写论文40余篇,其中《对贪污罪的两点立法思考》,在1995年第1期《法学与实践》发表并被《新世纪战略研究丛书》收入;《对滥用职权罪的几个问题的探讨》,在1999年第2期《法学杂志》发表并被《新刑法施行疑难问题研究与适用》收入;《论建立我国刑事损害赔偿制度》在吉林省纪念宪法颁布10周年理论研讨会上交流,并获优秀论文一等奖。个人1997年度被评为省直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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