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陈直躬处士画雁·众禽事纷争》是宋代著名诗人苏轼(1037—1101)所写的一首五言诗。《高邮陈直躬处士画雁》共有两首,这是其中第二首。
作品名称:
高邮陈直躬处士画雁·众禽事纷争
创作年代:
宋代
作品出处:
高邮陈直躬处士画雁
文学体裁:
五言诗
作者:
苏轼
目录
作品原文作品赏析作者简介
作品原文众禽事纷争,野雁独闲洁。
徐行意自得,俯仰苦有节。
我衰寄江湖,老伴杂鹅鸭。
作书问陈子,晓景画苕霅。
依依聚圆沙,稍稍动斜月。
先鸣独鼓翅,吹乱芦花雪。[1]
作品赏析《高邮陈直躬处士画雁》共有两首,这是其中第二首。陈直躬,宋代高邮(今属江苏)人,职业画家。绘画、人品皆为世人推重。苏轼曾写信给他,希望得到一幅有关苕溪晓景的画,陈直躬便画了一张以苕溪晨光为背景的野雁图相送。这两首诗就是题咏此画的。
这首诗多用实写,写野雁“闲洁”的品质,以及诗人画雁的本意。诗一开始,作者用画外的“众禽”“纷争”反衬画中的“野雁”“闲洁”,也在鄙弃与倾羡之间写进了自己的心声。接下去,“徐行”、“俯仰”写动作,“意自得”,“若有节”写神情,是“闲洁”二字的绝妙注脚。“我衰”以下四句写诗人与此画的关系。“我衰寄江湖,老伴杂鹅鸭”既照应这首诗的“众禽事纷争”,又回顾组诗中第一首的“弋人怅何慕,一举渺江海”,在吐露遭受打击以后苦闷心绪的同时,又寄托着不甘与小人为伍的情怀。句中“衰”、“寄”、“伴”、“杂”四字,在说明诗人遭遇的过程中还传达了浓烈的感情色彩。“作书”两句表面上看只在交代雁画的来历,实际上,这一联诗的存在,不仅使不甘杂伴鹅鸭的思想更深一层,而且在全诗即将结束时点明诗与画的关系,也使诗篇条理清晰,布局谨严。“依依聚圆沙”,再写苕溪;“稍稍动斜月”,再写晓景。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两首诗的第九、十句开头分别用上“惨澹”、“晶荧”、“依依”、“稍稍”,这是有意安排的,它们不仅使画面更动人,诗的抒情味更浓烈,而且使两首诗的音律显得整齐、协调。“先鸣”两句继续写雁。诗人的本意是题咏雁画,然而此诗一开始却由画中之雁想到画外的雁,又想到“众禽”,再想到观画的“我”,绕了一个大弯子,最后才用画雁作结束。也只有苏轼这样的文学家方能作出如此大胆的安排。从内容上看,最后两句中出现的这只野雁一边张嘴长鸣,一边奋力鼓翅,以致吹乱了身边的“芦花雪”,这就是对第一首第四句所说的野雁的“无人态”的具体描绘。苏轼在全诗结尾处才详尽交代画面的这一细节,章法上出人意表,艺术上也终于给读者以完整的享受。此外,这两句使用极朴素的十个字,却把画面交代得清楚逼真、细致入微,让读者既如同见到陈氏的雁画,又如同见到苕溪上欲飞起的真雁,笔力十分惊人。
这首诗以咏画为主,行文中又时时插进作者的思想情绪。结构上如行云流水,表面上不可捉摸,但逐句寻绎,则又自然天成,触处生辉。诗中的意象不断变幻,但始终不离主线。甚至用韵措词,也常在规范中体现出诗人的个性来。苏轼题吴道子画时说:“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如果借用这一断语来评价他自己的这首诗,也是十分恰当的。[1]
作者简介苏轼(1037—1101),字子瞻,一字和仲,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苏洵之子。嘉祐年间(1056—1063)进士。曾上书力言王安石新法之弊,后因作诗讽刺新法而下御史狱,贬黄州。宋哲宗时任翰林学士,曾出知杭州、颖州,官至礼部尚书。后又贬谪惠州、儋州。在各地均有惠政。卒后追谥文忠。学识渊博,喜好奖励后进。与父苏洵、弟苏辙合称“三苏”。其文纵横恣肆,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并称“苏辛”。 又工书画。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书传》、《东坡乐府》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