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维红 经济师。女,1944年11月出生,广西桂林人。中共党员。1990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曾任职于南宁市电影公司。广西电影发行放映学会会员。主要贡献:1982年调到市电影公司发行科。深入基层了解情况,为排片提供依据。积极配合党的各项中心工作,在开展农业科教片汇映、计生、普法、食品卫生、爱国主义等大型影展活动中,亲自组织调动影片,制定排片方案,保证活动正常开展,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发行工作取得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发行科多次被评为市电影公司先进科室。1986年荣获国家广电部等5个部委会联合颁发的奖状。调任新建民族影城副总经理后,分工抓业务。通过运用强化管理方法,使服务质量日趋规范化、标准化,赢得广大观众好评。影城多次被评为地区、市、自治区精神文明单位和先进集体。年上交利润超100万元。从事电影工作21年,有18年被市电影公司评为先进工作者或优秀共产党员,多次受到市文化系统的表彰,1981、1983、1988、1994年被评为南宁市先进工作者。有论文发表在《广西电影通讯》及《中南区电影发行放映论文集》等刊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