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1、[1]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以及统计规章,实施全省统一制定的统计改革方案、统计工作规章、统计现代化建设、统计调查任务;组织和综合协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统计和国民经济工作。
2、研究制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组织协调全市的社会经济调查;审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查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的普查工作;搜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府及有关部门和社会提供统计信息。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开展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工作。
5、收集和整理全市的经济、社会、科技等运行状况的统计资料。
6、协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部门做好统计人员的管理工作。受省统计局委托,管理高在本市的农经济调查队和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7、组织实施统计单位登记制度;配合职改主管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实施专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负责全市统计和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内设机构局办公室[2]办理统计学会、统计教育和统计职称及管理局机关的行政工作。综合股限性农业、工业、商业、固定资产投资、劳资、交通、邮电、能源、科技、服务、外经、综合统计。法规股办理统计执法、法制教育、统计单位登记、统计人员统计证、变更、注销统计登记、年度检验。普查中心办理各专业进行统计数据处理,查询统计资料。
单位地址龙泉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