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九江职业大学计算机协会简介九江职业大学计算机协会始于1994年,一直本着普及电脑知识的信念不断发展壮大。
1994年,由九江职业大学计算机系创立了一个以培养计算机专业素质的兴趣小组——“九江职业大学计算机系计算机兴趣小组”,这是现在“九江职业大学计算机协会”的前身,当时只是一个由计算机系的专业老师所带领的兴趣小组,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培养计算机系计算机爱好者的专业素质。
2000年,随着计算机在中国的不断发展,很大一部分的“计算机兴趣小组”成员应经具备了相当的专业素质,并且很多的新生都懂得一定的计算机知识,为顺应时代潮流,发展“计算机兴趣小组”,计算机系办公室将“计算机兴趣小组”定性为一个以学生为主体的学生组织,并更名为“九江职业大学计算机系计算机协会”。
2001年,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产生了第一届计算机协会干部,提出了协会要以“普及电脑知识,推进职大信息化发展”的宗旨发展。并确定了计算机协会是一个接受计算机系学生会管理,并接受计算机系专业老师的指导的学生团体组织。但此时的计算机协会的各级功能还相当不完善,协会的运转也不是很规范化。
2002年,九江职业大学计算机系计算机协会受邀加入了江西省计算机学会。
2005年,召开05届全体会员大会,全会在坚持“普及电脑知识,推进职大信息化发展”的宗旨下通过了“九江职业大学计算机系计算机协会章程”,“九江职业大学计算机系计算机协会会员管理制度”,“九江职业大学计算机系计算机协会组织结构与职能”三份协会指导文件。确定计算机协会的性质是一个“由九江职业大学在校大学生中的计算机爱好者自发组成的学生团体”,并成立“九江职业大学计算机系计算机协会理事会”作为协会的常务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聘请九江职业大学计算机系主任蒋腾旭为协会名誉会长。此时的计算机协会是一个接受九江职业大学计算机系管理和指导,并接受九江职业大学团委总支监督,面向全校范围服务的学生社团组织。
2006年,在召开的第二次全体干部会议上,根据协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也为使计算机协会得到更好的发展,在征得上级领导的同意下,将“九江职业大学计算机系计算机协会”更名为“九江职业大学计算机协会”,直接接受九江职业大学团委总支的监督和管理,并接受九江职业大学计算机系的业务指导,在会上通过了“九江职业大学计算机协会章程”,“九江职业大学计算机协会会员管理制度”,“九江职业大学计算机协会组织机构与职能”三份指导文件。确定了“九江职业大学计算机协会”是一个校级的学生社团组织,面向全校服务。
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九江职业大学计算机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本协会是由九江职业大学在校大学生中部分计算机爱好者自发组成的学生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普及电脑知识,推进职大信息化发展。
第四条协会常务机构:九江职业大学计算机协会理事会。
第五条本协会接受九江职业大学团委总支的监督管理,接受九江职业大学计算机系的指导。
第六条本协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协会的服务范围
(一)积极开展计算机协会专业知识普及活动,举办各类讲座、报告、学习交流、培训及其他计算机专业技术活动。
(二)积极开展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应用,硬件的维护,维修等方面的交流和活动。
(三)网络编程、网站建设、网页制作、平面设计、动画制作等。
(四)开展计算机购买、维护、维修等义务咨询活动。
(五)加强同省内外计算机协会的联系和协作,加强信息沟通。
(六)向更高一级协会推荐会员。
第三章 会员制度
第八条本协会的会员为九江职业大学在籍学生。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大学生守则》,《九江职业大学学生手册》。
(二)遵守社会公德,维护计算机网络安全。
(三)拥护本协会的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四)对计算机有浓厚的兴趣和饱满的热情,学习刻苦认真、踏实严谨,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五)提交入会申请书。
(六)理事会审查批准后核发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七)协会普通会员:
1. 权利:
(1) 本社团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 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3)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4) 对本协会职能部门工作的批评建议权与监督权。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 义务:
(1) 遵守本协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决议。
(2) 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3) 按规定交纳会费。
(4) 经常性参加协会各种活动。
第十二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代表会议或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任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全体会议,其日常机构为会员代表会议,会员代表会议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全体会议的决议。
(二)选举通过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等协会负责人。
(三)筹备召开会员全体会议。
(四)向会员全体会议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会议每届一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校团委、计算机系领导同意。
第十六条本协会设有名誉会长,对协会具有绝对的领导和监督权利。协会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会长由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会议、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八条协会秘书长为协会日常负责人,由会长和副会长共同任命。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决定协会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九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会议闭幕期间在会长领导下负责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由会员全体会议选举产生,设理事若干名、干事若干名。
第二十条理事会的职权是负责执行协会的日常事务。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的会长、秘书长、干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真诚热爱计算机事业,有较高计算机技术水平,有一定社会活动能力。
(三)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
(四)办事沉着冷静。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二条每学期末召开全体干部、干事会议,评出几个奖项:最具有创意奖,最佳人气奖,最具工作热情奖等,以资鼓励。评选方案:
(一)最佳创意奖:评奖条件为在会议及活动中提供很多具有新建议的成员。
(二)最佳人气奖:评奖条件为平时与部门内或部门外的同学交流密切并建立良好关系得成员。
(三)最具工作热情奖:评奖条件为在协会工作中表现出高度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的成员。
第二十三条对于以上奖项,原则上常务理事会成员不参与候选。
第二十四条对于在工作中犯了错误的干部和干事,应根据错误的轻重程度予以警告、勒令口头或书面检讨等处分,严重可以给与以撤职、除名。
第六章 资源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社会捐赠以及赞助。
(三)校团委、计算机系的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多动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由会员支配。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九条会议分为全体会员大会、干部会议、常务理事会会议、各部门工作例会、活动工作会议、临时会议:
(一)全体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参加,原则上一年召开一次,分别于协会换届选举时举行,由常务理事会负责筹备工作。
(二)遇重大事件如启动弹劾常委程序等,可由常务理事会紧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三)干部会议、干事会议由会长召集,全体职能部门干部、干事均参加,原则上于每学期初和期末各召开一次,总结本学期工作、举行各奖项仪式以及根据需要进行部分职能机构人事的选举或改选。
(四)常务理事会议分正式会议于非正式会议。正式会议由会长召集主持,全体理事会委员参加,各部门分别小结协会一月内所做的活动,并作接下来一月的工作计划等。非正式会议由会长召集主持,全体理事会员参加,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讨论协会近期工作方向、任务,讨论各部门提交的活动策划,分享之前活动所得经验教训,并作任免,批准事项,小结财务等,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时,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五)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遇紧急情况,及召开紧急会议时,会长可做出临时决定,会长做出临时决定后应在最快时间内通知常务理事会其他成员。
(六)各部门工作例会由各部处长召集主持,该部处副部长、干事等参加,每一个月召开两次(或各部处依情况自定),贯彻常务理事会决议、策划相关活动方案、讨论制定本部处的近期工作计划人,分享之前活动所得经验教训,加强各成员间联系等。
(七)活动工作会议:由具体活动总负责人根据活动需要不定期支持召开,由所有参与具体活动筹备的组织者参加。
(八)临时会议:为处理突发事件等由协会干部临时主持召开的会议。
第三十条常务理事会以及各部门应严格贯彻例会制度,促进协会成员沟通交流,提高协会成员工作热情以及集体凝聚力。举行会议之前,会议主持者在尽可能的前提下应提前告知与会者会议议题,好让与会者有充足的时间准备,以提高会议讨论效率及成员的参与积极性。
第三十一条在常务理事会会议、部门例会、活动工作会议等会议上,参议主持人应注意,必须尽可能让参加会议的所有成员均由发言的机会,让所有成员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给予肯定及鼓励。不希望出现有成员在会议上始终保持沉默。
第三十二条考勤:对于各种会议,有时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三十三条各种会议记录由秘书不制定专人记录、整理、存档。
第八章 活动制度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各种活动由常务理事会统一管理,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一)活动策划初稿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各部门提交的活动策划初稿、会员以个人或小组名义的提案,学校团工委等组织的建议等。
(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后确定最终活动方案,由秘书处负责活动策划书的定稿。
(三)秘书处负责学校团委等主管部门的申报工作。
(四)获得学校主管部门的审批之后,由常务理事会确定由专人负责(原则上在两名副会长中产生)负责该项活动的实施,其助手则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灵活处理。
(五)活动总负责人格局活动需要从各部门中抽调人员组成活动筹备小组,具体负责活动各项事宜,并确定一联络人专门负责敦促各部门的工作完成进度,协调各部工作以确保活动顺利完成。在此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应给予最大程度的配合。
(六)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均需做一份活动总结交给活动总负责人,活动总负责人亦需向常务理事会提交一份详细工作总结。
第九章 财务制度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的经费依照本协会宗旨,用于协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对财务实行透明化、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第三十六条本协会经费来源包括会费(会员需交纳一定费用作为活动经费)、学校资助、社会赞助、个人捐助、技术人员有偿服务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七条经费管理:
(一)经费由秘书处财务组负责,记账员及出纳员应分开,该负责人定期向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提供财务报告。并于每届常务理事会工作总结之前向常务理事会提供完整的财务报告。
(二)协会所有开支必须凭详细的发票或收据报销:所购用品在50元以下应经部处长签名;所购用品在50元以上的应经会长、副会长签名;对于一些小额开支(小于10元)无法获得发票或收据的,可由经手人提供证明并经部长级以上人员审核签名即可报销,秘书部必须上述报销项目详细记录在案,应包括资金用途、报销日起、经手人、审核人签名等项目。
(三)部门创收均应上缴秘书处财务组,由财务组统一管理。
第三十八条协会成员如有必要,经常务理事会同意,按合理程序可以查阅协会有关财务报告。
第十章 终止程序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四十条本协会终止协议须经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校团委、计算机系领导审查同意。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校团委、计算机系领导指导下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后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即为终止。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于2007年第一次会员代表会议通过并生效。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