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1、[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效能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提出发展全市交通事业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2、组织编制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制订固定资产投资、运输、交通科技、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3、负责全市的公路、水路交通基础及其配套项目建设、养护和公路路政、航政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规费稽征工作;指导乡镇公路、农村公路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
4、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包括出租汽车和旅游运输)、汽车租赁、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机动车检测和维修、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运输结构和协调发展;对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运输市场。
5、负责全市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的行业管理和负责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
6、负责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协同有关部门对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埴增值,并进行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
7、组织、指导交通行业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交通行业的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人事、劳动工作。
8、负责对外交通经济交往、引进资金、引进智力工作,开展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9、负责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车站、码头的治安保卫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局办公室[2]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信息、信访、机要、保密、档案、提案、宣传、财务、目标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后勤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作,管理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指导、协调交通行业岗位培训、职工队伍建设;负责综合统计、预测、科技、信息引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筹集交通建设资金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对项目的预决算和局属单位的财务决算进行初审,交通专项资金和局属单位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内部审计,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财务与审计工作。运管科组织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提出行业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管理与协调;负责所属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编制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市场准入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汽车租赁业管理与协调,负责票证管理、联合运输等综合性协调工作;协调、督促重点物资、紧急物资运输和假日运输、抢险救灾、军运任务的完成;负责全市交通系统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水上安全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渡口安全管理及监督工作;指导企业内部改革;指导、协调出租车管理工作;参与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车站港口(码头)的治安工作。工程科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规,编制交通发展规划和年度的实施计划;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工程项目建设,负责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上报项目的审查、报批;组织公路、水路工程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的技术攻关;负责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质量技术监督和定额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年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维护公路、水路建设行业平等竞争秩序;根据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拔款建议;管理交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县乡公路建设改造、大中修,民间交通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法制科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法制工作;负责草拟有关效能行政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系统的执法监督、岗位培训和行政执法工作,并负责局行政诉讼的出庭应诉工作;受理对全市交通行业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工作,并负责处理、协调。指导、协调全市路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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