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室告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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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室告”为秦朝的一种诉讼形式,包括非家庭成员之间的侵害行为,以及家庭成员中的晚辈对长辈的“不孝”罪和夫妻之间的侵害行为,这类行为任何人都可以向官府检举告发。

《秦律》:"贼杀伤人为公室,子盗父母,父母擅刑,髡子及奴妾,不为公室告。即父母对儿女盗窃自己财产的行为提出控告,儿子对父母,奴妾对主人肆意加诸自己的刑罚提出控告,为"非公室告",凡属"非公室告"官府不予受理。而控告他人的贼、盗行为属于"公室告",官府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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