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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体罚令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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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南京临时政府为改革司法制度而颁行的法令。其规定:不论司法行政各官署审理及判决刑民案件,不准再使用笞、杖、枷号及其它不法刑具,其罪当笞、杖、枷号者,悉改科罚金、拘留。并申明待日后制定法典时再订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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