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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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1](原合肥市动物防疫监督所)成立于2003年3月(合编办[2003]7号),为市畜牧水产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确定事业编制9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合编办[2004]9号),内设办公室和动物防疫监督科。2009年2月,整合了合肥市动物卫生监察支队、动物防疫监督所、稽查大队,合署办公。2010年经市编委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同意将“合肥市动物防疫监督所”更名为“合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现有在编人员6名,编外聘用人员19人,大专以上学历12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2名。内设办公室、监督科、财务科。 主要职责:检查指导所辖县、区的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工作;负责城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具体承担城区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活禽报验工作,依法对城区屠宰场、肉食品加工企业和畜产品市场举办者等履行查验义务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市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票据,证、章、标志发放管理;负责城区动物、动物产品生产、饲养、加工经营等单位和个人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及《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发放; 负责全市动物防疫员和检疫员的业务培训。依法对动物防疫员、检疫员监督管理; 负责市局交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 负责向市局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动物防疫监督报表; 承办市局及上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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