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廷用, 明代同安县人。以贡生任许州学正,1540年和1541年(明朝嘉靖十九、二十年)联捷进士,授新喻县令,后升南户部主事,居官清白,回乡时空手而归。许廷用的事迹被收录于(民国)《同安县志》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