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忠惠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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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商学院教授

基本情况

胡忠惠,女,副教授,主要从事刑法 刑事诉讼法研究。

工作经历与奖励

1990.7-2003.2,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任助理审判员、刑庭副庭长、行政庭副庭长。2003.3至今,山东工商学院政法学院教师,刑法教研室主任。多次被评为“人民满意的法官”、“办案能手”、“优秀审判长”;获山东工商学院“教学效果”二等奖、教学成果三等奖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所开课程

刑法、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律师制度与实务

主要论著

1.参编《经济法概论》中国民主与法制出版社2003年12月版,2006年12月修订;

2.参编《历年法律硕士联考试题汇编及答案解析》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3.《秘密监听的事后救济问题解析》(发表于《中国刑事法杂志》2009年第10期);

4.《证明责任分配契约探讨》(发表于《法学论坛》2008年第1期);

5.《强制股东转让股权效力探析》(发表于《经济问题探索》2008年第5期);

6.《刑罚必定性对煤矿安全的作用》(发表于《煤矿安全》2008年第3期);

7.《我国青少年罪犯再社会化问题分析》(发表于《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第2期);

8.《论我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机制的构建》(发表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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