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士卓 ,号石坡,明代番禺人,举人出身。嘉靖二十八年(1549)任同安县知县,他革除赌博、居丧恶习,轻赋税,办案尽依法查处,恶奸者远之。加意办学,对文人彬彬有礼。彭士卓的事迹被收录于(民国)《同安县志》 。[1]